5月18日,工商银行陕西省分行王引平副行长、咸阳分行王育新行长一行到咸阳中院座谈执行案件款账户“一案一号”相关事宜。咸阳中院罗小锋院长出席座谈并讲话,司行处胡笃行处长等相关人员参加了座谈。
罗小锋院长对工商银行多年来对咸阳中院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他指出,执行案件款事关案件当事人的具体利益,资金安全是第一要务。提高案件款结转的效率,方便当事人,银行应当提供相应软件便于管理、操作、备份、记账等功能,用行之有效的办法,提高法官办案效率。
王引平副行长就工商银行在陕西省法院系统开展执行案件款账户“一案一号”情况进行了介绍,并对下一步咸阳市地区法院开展事宜作了充分的解释和阐述。执行案件款“一案一号”的实施非常利于执行案件款的管理和支付,明晰了执行案件款同执行案件“一一对应”的相互关系。
随后,胡笃行处长就咸阳中院同工商银行开展执行案件款账户“一案一号”的准备情况进行了说明。相关部门的人员就具体业务进行了充分交流。
目前,咸阳中院与工行渭阳西路支行密切合作,力争将执行案件款账户“一案一号”的实施办快、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