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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阳法院:不满疯妻闹腾起诉离婚 法官倾力温情化解夫妻矛盾
作者:李秦蕾  发布时间:2017-05-11 11:39:38 打印 字号: | |
  近期,泾阳县法院第四审判团队成功解决了一起因双方家庭矛盾诱发的离婚之诉。原告王某甲与被告王某乙经人介绍相识,依法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女。双方婚后初期感情良好,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小两口逐渐因生活琐事产生了矛盾,夫妻感情出现不合。尤其是在原告兄弟分家一事上被告认为存在不公,遂在家与原告产生激烈的争执,还打电话叫来其兄长为其主持公道,被告之兄见状,在厨房取来菜刀与原告弟弟发生撕扯,后经群众报警,事态才得以平息。事情发生后,原告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

  被告近亲属在代被告受领相关诉讼文书过程中,法官了解到,被告系精神疾病患者,原告认为其与被告的矛盾根源在于被告亲属对其婚姻生活的过度干涉,因被告是精神病人,原告平日里对被告悉心照顾,原告此次提起离婚的心理症结正是对方家人与其的矛盾。被告家属则表示,自己的妹妹本身是病人,所以不能容忍自家妹妹在对方家里吃亏。原来这又是一起两方家庭矛盾诱发的离婚之诉。法官耐心的给双方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批评了被告家属的过激行为,亲人的小家产生了矛盾,亲属理应居中化解这个矛盾,而不是推波助澜的激化矛盾。被告的哥哥姐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也对原告表示了理解。被告母亲亲自到原告家登门致歉。面对法官的耐心细致的劝说工作,原告王某终于回心转意,不再坚持离婚,决定撤回对被告的起诉。本案最终以夫妻和好结束了此次家庭纷争。

  法官寄语:近些年因家庭矛盾引发离婚冲动明显增多,人们对婚姻的质量、感情的质量要求也逐渐变高,有人形容,这样的“气头上离婚”就如同因小疮要做个没必要的大手术,任何时候,离婚者都应首先考虑对老人、对孩子、对家庭的承诺,多一些宽容与担当,而不是用感情用事阻碍自身的理性思考,给家庭婚姻带来更大的伤害。
来源:泾阳法院
责任编辑:师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