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2日的一桩离婚案件的庭审中,11岁的女儿向法庭提交了一封手写信,希望法官叔叔给她一个幸福的家,希望妈妈赶快回到爸爸的身边……随后,弟弟向法庭展示了他画的一张手抄报,并附有一首小诗“爸爸是一颗大树,妈妈是一颗大树,我是一只快乐的小鸟,在两棵大树间飞来飞去。”在场的人,听闻之无不动容。
法官认为,原、被告结婚已有十余年之久,婚后生育一女一子,建立了一定的夫妻感情,应珍惜家庭生活。女儿的手写信、儿子的手画报,均表达了孩子对家庭和睦的渴望,希望“妈妈赶快回到爸爸身边”,拥有幸福的家,考虑到二人子女年幼尚需父母共同抚养教育,在孩子成长的道路上对与父母共同生活的情感需求,判决离婚对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不利。再者,原被告之间的矛盾皆是因为生活琐事才偶有争吵,并不足以导致夫妻破裂,且夫妻之间生活中应当互让互谅,为家人营造一个和谐、幸福的家庭。
婚姻生活中因为有了孩子,使得夫妻之间有了更深的牵绊。因为两个孩子的懂事和对家庭圆满的渴望,让法庭为之感动,如果作为家长还能无动于衷,那么对两个孩子来说就是不负责任和枉为父母。幸而,原、被告最终能重新牵手还子女一个完整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