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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城法院建立发回改判案件分析研讨反馈机制
作者:徐红 张晨光  发布时间:2017-04-28 17:07:22 打印 字号: | |
  针对目前案件发改率高的现状,为了切实将渭城法院《员额法官办案责任制管理办法》(试行)落到实处,促进案件质量的提升,4月26日至28日渭城法院年召开审判委员会对发改案件进行专题研判。28日咸阳中院张忠玉副院长,审管办主任朱瑞玲等人出席研判会。

  研判会上,共对45件发、改案件进行了研判,承办法官11人进行逐案汇报,研判组针对案件定性、事实认定、适用法律和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逐案解析,分析发、改原因,对不属于因承办法官主观因素造成的发改案件予以认定,不再进行追责,对属于承办法官原因造成的发改案件作为发改案件进行考核。

  市中院张忠玉副院长肯定了渭城法院对发改案件进行分析研讨反馈的做法,清晰界定案件发、改原因,有利于责任的落实,同时要求中院审官办对反映的问题在考核中予以认定。希望渭城法院认真总结经验,将此做法在全市法院予以推广,畅通上下两级法院沟通监督渠道。

  渭城法院苏俊院长表示,将通过建立发改案件分析研讨反馈机制,加强审判管理,让考核制度落到实处,谁办案谁担责。使反馈机制形成常态,畅通发回改判案件沟通渠道,增强法官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从根本上降低发改率。从中汲取经验教训,促使全院法官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
来源:渭城法院
责任编辑:师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