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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邑法院:当“传票”来找你
作者:李小勇 姚重阳  发布时间:2017-04-13 11:35:16 打印 字号: | |
  法院的“传票”对很多人来说并不陌生,但是在给当事人送达“传票”时,一些当事人经常和传票“躲猫猫”。近日,职田法庭在送达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传票时,就和传票玩起了“躲猫猫”。

  经过多方寻问,找到被告的家—铁将军把门,抬手敲门,“有没有人啊,我们是旬邑法院职田法庭工作人员…”无人应答。还好,诉状上有被告的电话,于是,李庭长拿出他的手机,拨打被告的电话。

  “喂你好,你是刘某吗?我们是旬邑法院职田法庭工作人员,你在哪里?今天找你就马某某诉你民间借贷一案,向你送达传票,你家里没有人,请问怎么给你?”

  “法院?我不在家,现在在外地,我欠马某某钱是事实,他把我起诉到法院,我现在也没有钱,我也不收传票,你们看着去处理…”无奈,李庭长带领我们跑到村委会了解情况…

  回到法庭后,李庭长又通过案件管理系统向被告发送了一条短信,简单的告知他,如果不积极应诉将承担法律后果。

  事隔两天,刘某打电话来,告诉法庭他在外打工的地址,请法院将传票邮寄到他打工的地方,他将按时到法庭配合处理此事…

  当法院“传票”来找你时,回避不是办法,我们也可以通过留置、委托、公告等形式送达。如果被告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法官可以依法缺席判决。同时,如果你刻意回避法院的传票,那么你将失去准备材料、举证、质证、抗辩等最佳时机,这样做实际上是对自己权益的漠视,最终导致败诉的风险加大。

  法官提示:唯有积极应诉,才能维护自己最大的权益。
来源:旬邑法院
责任编辑:梁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