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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黄河副院长在咸阳中院督导交办案件
作者:高莹  发布时间:2017-04-19 17:00:12 打印 字号: | |
  • 检查督导
  • 黄河副院长提出具体要求
  • 罗小锋院长作汇报
  4月19日,省高院黄河副院长,民二庭庭长冯华到咸阳中院检查督导上级交办案件。咸阳中院罗小锋院长、副院长张忠玉、审委会专委王新华等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罗小锋院长向督导组汇报了咸阳法院办理交办案件的具体做法和情况,并就全市法院第一季工作做了汇报。王新华专委逐案汇报了交办案件工作的情况。

  听取汇报后,黄河副院长对咸阳两级法院办理交办案件工作给予了肯定,他表示,此次办理上级交办案件,咸阳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组织领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落实办理要求到位,案件复查到位,释法明理与教育疏导到位,认真完成了交办案件办理工作。

  黄河副院长强调,办理上级交办案件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也是全省法院的一项常态化工作。交办案件中当事人的工作,要按照上级要求,主动协调进行移交,要加大案件的终结与化解力度。要持之以恒,坚定信心、下定决心,勇于担当、敢于作为,确保案件办理工作任务圆满完成。随后,针对咸阳法院执行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罗小锋院长表示,省高院此次督导指示要求,将传达到每一名班子成员,同时结合咸阳法院工作实际,全力以赴做好交办案件办理工作,谋划好全年各项工作,力争再创佳绩。
来源:咸阳中院
责任编辑:师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