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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城法院:只办结婚仪式未领证 分手时彩礼须返还
作者:庞建昌 张晨光  发布时间:2017-03-26 10:12:10 打印 字号: | |
  一对男女只办了结婚仪式还未领证,双方因感情不和闹分手产生财产纠纷。近日,渭城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由女方返还彩礼钱16000元和钻戒一枚。

  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10月,王磊与张雨燕经婚介所介绍相识后确立婚恋关系,双方于2017年1月举办了传统的结婚仪式,但未办理结婚登记。举行结婚仪式前,王磊给付张雨燕结婚彩礼22000元(含给付张雨燕两个儿子见面礼钱各1000元),2016年12月为张雨燕购买钻戒一枚(价值10800元),后给张雨燕住处购买安装柜式空调一台(含安装费共6500元)。因双方在交往中觉得彼此不适应,现王磊诉讼至法院,请求依法返还彩礼20000元,钻戒一枚(价值10800元)及空调一台(含安装费共6500元)。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均表示虽不能维系感情但愿意和平解决财产纠纷,张雨燕对王磊给付其彩礼、钻戒、安装空调之事均予以认可,并表示愿意适当返还,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张雨燕返还彩礼钱16000元和钻戒一枚。(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来源:渭城法院
责任编辑:师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