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法官掌握最新的法律规定,结合书香机关活动开展,3月31日,咸阳中院特邀省高院赵建民教授为全体法官做《民法总则》专题辅导。咸阳两级法院共200多名法官聆听了讲座,讲座由咸阳中院刘仲屹副院长主持。
赵建民教授先后毕业于北京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并曾进修于美国纽约大学法学院,省高院调研员、高级法官,发表法学论文近30篇,在法学界颇有建树。
讲座上,赵教授对《民法总则》进行了逐条解读,系统讲授了新修改和新增加的内容。重点讲解了总则的指导思想、修改背景,并将案例与法条相结合,结合实际案件审理应当注意的问题。讲解深入浅出,旁征博引,既有理论深度,又有很强的实践指导性。通过概念释解、互动交流等方式,就民法总则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深入探讨。
刘仲屹副院长强调,民法典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社会民众生活的基本行为准则,同时也是法官裁判与办理民商事案件的基本依据。举办此次培训旨在提高咸阳市两级法院法官能力素质,切实增强司法技能和执法水平,提高法官队伍建设,提升审判质效,助力审判工作。每名法官要再学习、再思考,要在《民法总则》实施前吃透精神,厘清思路,不断提高司法理论水平,为今后审判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参训人员纷纷表示,此次讲座很及时、很解渴,为自己今后办案提供了强有力的法规理论保障,具有很强的指导性,让人受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