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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邑法院:邻里纠纷无小事,几经奔波促调解
作者:李小勇 畅春翔  发布时间:2017-03-30 15:49:19 打印 字号: | |
  邻里关系自古有之,而且是中国历史上一种十分重要的社会关系。特别是在普通百姓之间,比如互相借用生产生活工具,农忙时互相合作,闲时互相串门,逢年过节相互走访,遇到困难时互相支援等等。可以说,邻里关系的地位与价值,是仅次于血缘宗族关系较为重要的地缘关系。近日,职田法庭办理了一起相邻权纠纷案件,承办法几经奔波促调解,两邻居终合好。

  案件缘由:赵某因刘某家门前的杂草堆放影响到自己的出行,协商无果后,赵某将刘某诉至法院。职田法庭法官接到案件后,简单了解案情后,一行四人就驱车前往赵某家察看纠纷现场,并与赵某、刘某分别进行了谈话。认为事情远不止他想象的那样简单,这次纠纷只是多年积怨的导火索。法官想通过这次调解将两家人的“心结”打开。于是法官将两人叫到赵某门前现场调解,但双方情绪激动,无法调解。于是,将传票、应诉手续送达至原、被告手中,并告知双方第二天来法庭,进行第二次调解。

  第二天,原、被告双方早早来到了法庭。调解过程中,双方各执一词。原告认为被告门前的杂草严重影响其正常出行,被告认为门前这片地方属于他的宅基地范围,调解陷入僵局。临近中午,法官提出再次前往现场实地勘察,并邀请村主任参与调解。法官抓住机会对双方分开做思想工作,耐心进行劝解,讲到邻里之间的相处,免不了磕磕碰碰,“让以让,三尺巷”,邻里之间应互谅互让,和睦相处,但如果缺乏谅解礼让,理解和沟通不够,往往会导致矛盾升级。法官引导双方妥善处理邻里关系,不要赢了官司,失了睦邻。事后,原、被告双方均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之前沟通不够,交流少,致使邻里关系僵化。刘某表示会尽快将门前杂草处理,腾出路来。赵某也表示帮助刘某挪杂草,双方握手言和,皆大欢喜。

  法官寄语:邻里间要加强团结,互相帮助,谁家有困难,应伸出援助之手。如发生矛盾,应讲清道理,以理服人,又要讲究方式方法。平时应严以律己,宽以待人。
来源:旬邑法院
责任编辑:师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