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体现司法为民宗旨,切实推进全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有效提升诉讼服务质量和水平,市中院从2016年12月至今年2月,在全市法院组织开展了诉讼服务中心规范化达标考核评级工作。根据《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规范化达标考核评级实施细则(试行)》,目前已经各院自查、实地检查和综合评定,并结合群众反映、媒体舆情等情况,由市中院诉讼服务中心达标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对考核结果审定并报院党组研究,拟评出一级诉讼服务中心2个,二级诉讼服务中心6个,三级诉讼服务中心6个,现予以公示:
一、一级诉讼服务中心:
三原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渭城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二、二级诉讼服务中心:
永寿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秦都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泾阳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长武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旬邑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杨陵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三、三级诉讼服务中心:
武功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彬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乾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兴平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淳化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礼泉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公示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28日。各基层法院、本院各部门及法院干警、各界群众对以上评级情况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限内向市中院诉讼服务中心达标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市中院纪检组监察室反映。
电话:市中院诉讼服务中心达标考评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立案庭):33571429
市中院纪检组监察室:33571930
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0一七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