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旬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以推进矛盾纠纷化解为切入点,总结诉前调解经验,分析前几年诉前调解工作停滞不前的原因,创新举措,探索优化调解模式。
一是明确诉前调解的范围。除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涉及身份关系的民事纠纷外,其他民事纠纷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均可进行诉前调解,重点是小额诉讼、家事纠纷等。
二是搭建诉前调解平台。在诉讼服务大厅之外设立了诉前调解室。调解室内将原来的方桌改为圆桌,室内装饰温馨。进行诉前调解时,让各方当事人和法官以及调解员围坐桌旁,气氛融洽,当事人容易接受。
三是诉前调解方式灵活多变。根据案件的特点和当事人的年龄特点,我们采用了上门调解、电话预约当事人来法院诉调、微信调解、电话调解等多种方式,效果显著。比如在前段时间,虽然说是早春,可是仍然寒气袭人,尤其一场大雪更使山路难行,对于年龄大的当事人和身处大山里的当事人我们就上门调解。对于外地的当事人征得他们同意后,我们进行微信调解。例如在北京打工的离婚当事人,他在打电话咨询了有关法律问题后,请求加法官微信。法官添加了他的微信后又征得了对方当事人的允许,在微信上给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双方在法官情和理的耐心规劝下,双方和好如初。
四是规范诉前调解运行程序。在登记立案时,就向当事人释明诉前调解的优势。征得当事人同意后,移送诉前调解室进行调解,一般以7日为限,调解成功的记录在案。需制作调解书的,正式立案后制作调解书并在最短时间内送达当事人。无法调解的,进行立案登记,进入诉讼程序。
五是让有丰富审判和调解经验、谙熟法律的法官到诉前调解室进行调解,同时聘任有社会威望的人士作调解员。我们在全县每个乡镇都聘有调解员。这样,能很好的把法官的专业知识和民俗人情结合起来。使得调解即合乎法律又让当事人容易接受。到目前为止调解案件14件,效果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