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无小事,一个小小的民事纠纷案件的处理,将直接影响到一个家庭,甚至是数个家庭,数个企业的生产、生活,影响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稍有不慎有可能引发民事案件转化为刑事案件。旬邑法院始终把民事案件的审理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坚持“公正、高效、审慎”原则。近日,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焦继红同志历时两天审结了马某诉李某离婚纠纷,韩某诉王某、田某民间借贷纠纷,秦某诉张某民间借贷纠纷三起案件,两案当庭宣判,一案调解结案,充分体现了“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的良好风尚,充分发挥了司法为民,院领导“挑大梁、解难题、做标杆”的示范引领作用。
庭前,焦继红法官仔细审阅了卷宗,同原、被告双方认真交流。经了解,原被告结婚已十余载,育有两个女儿,生活中常为一些家庭琐事吵吵闹闹,2017年2月22日原告向法院起诉请求离婚。鉴于长女刚上小学,年幼的小女儿在家需要家人抚育,焦继红同志及时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中,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到最后陈述环环相扣,有序推进。庭审活动张弛有度,规范高效。为了给原、被告一个机会,给孩子维持一个完整的家,加之原告请求离婚证据不足,该案当庭进行了宣判,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韩某与王某、田某民间借贷纠纷,庭审中,焦继红同志在查明基本案情的同时,紧紧围绕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最新规定,重点审查了夫妻中未举债的妻子对该笔债务是否知晓,债务是否属于夫妻一方从事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所负,既维护了债权人的利益,又充分保障了未举债一方的合法权益。
院长走上审判台,办案常态化,充分发挥院领导的表率作用,引导更多优秀法官回归法官本位,向审判一线聚集,提高办案质效,提升法院公信力,这是司法改革成果的充分体现,更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