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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调研指导咸阳法院案例工作
作者:范涛  发布时间:2017-03-21 16:53:00 打印 字号: | |
  • 座谈交流
  • 最高院研究室副主任郭锋点评案例
  • 刘仲屹副院长作汇报
  • 调研组点评指导案例
  • 法官作案例报告
  3月21日,最高院研究室副主任郭锋、案例指导处副处长石磊、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黄卉、陕西高院研究室主任尤青一行来到咸阳中院调研指导案例工作,就案例编写工作进行了座谈交流。咸阳中院刘仲屹副院长主持座谈并讲话,咸阳两级法院负责调研及案例工作的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上,刘仲屹副院长向调研组汇报了咸阳法院案例工作的主要做法、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要点,并对加强案例指导工作提出建议。他指出,咸阳法院近年来推进案例工作常态化,加强案例工作规范化,助推典型案件精品化,促进案例成果多样化,多项工作举措走在全省前列,连续四年获得全省先进,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今后,全市法院将进一步健全案例工作机制,加强领导、夯实责任、规范报送,加强和促进案例工作,充分发挥指导性案例的指导作用。最高法院郭峰副主任充分肯定了咸阳两级法院案例工作取得的进展和成效,希望咸阳法院巩固和发扬好的做法,扎实推进指导性案例的编写报送工作。

  交流期间,调研组还听取了李春丽、魏永峰、樊国强、黄晶、侯琳等五名法官的案例报告,并对汽车租赁、居间合同等五件民事、刑事、行政典型案件的编写体例、争议焦点、编写要点进行了点评指导,同时勉励法官要积极推荐、撰写、选送指导性案例。调研组对案件的评析高屋建瓴、客观真诚,赢得了与会人员的阵阵掌声和一致称赞。

  多年来,咸阳两级法院立足审判实务和工作实际,不断创新举措、健全机制,强化参考性案例工作,提高了案例的报送质量。共撰写各类案例790篇,向省高院报送128篇,网络发表103篇,11篇获省级以上表彰奖励,1篇被《中国审判年度案例》收录,咸阳中院连续四年获得全省法院案例工作先进单位。
来源:咸阳中院
责任编辑:师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