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趁村民半夜熟睡之际,从窗外用竹竿挑取衣物,盗窃多户村民。近日,渭城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被告人张二麻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11月20日凌晨2点到6点之间,被告人张二麻来到咸阳市渭城区李家堡村,趁村民熟睡之际,采用从窗外用竹竿挑取衣物的作案手段实施盗窃,窃取村民程斌衣服内现金77元、牛彩霞白色女包一个和金链子一条、邵园园衣服内现金20元和皮衣一件。次日采取同样作案方式,窃取渭城区塔尔坡村村民邹庆民裤子内现金194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根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价值2157元,数额较大,其行为侵犯了公私财务的所有权,已触犯刑法,构成盗窃罪。其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认罪,并退赔受害人经济损失,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故作出上述判决。(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