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旬邑人民法院民庭法官通过耐心、细致的庭前调解,成功解救一对年轻夫妇的婚姻。原、被告当庭和好,并承诺今后若产生矛盾,双方要互相体谅,遇事多沟通,让矛盾消失在萌芽中。
原告张某诉称,其与被告刘某2009年3月份经人介绍相识,同年10月份举行订婚仪式,次年5月份结婚。婚前彼此未作深入了解,草率结婚,尚未建立夫妻感情。加之婚后刘某因工作常年在外,夫妻聚少离多。原本脆弱的夫妻感情“风雨飘摇”。婚后不久,其发现行为诡异,不太正常,遂怀疑其与她人有不正当关系。因此与被告多次发生口角并互相扭打。后为改善夫妻关系,被告刘某回原籍工作开始与原告共同生活,夫妻关系有所好转。但一个困扰夫妻双方的问题,却让原本薄如的夫妻关系再次陷入泥潭,即不能孕育孩子。经多方检查,被告患有不育症,双方为此时常吵闹,后虽经治疗生育一女儿,但双方关系并未因孩子的到来而改观。故诉至本院,请求与被告离婚,抚养孩子,被告每月支付孩子生活费。
因系离婚纠纷案件,涉及人身关系,须慎重处理,办案法官便将调解工作做到前头。经审了解,被告在接到诉状时多次一人或者和亲戚、朋友一起给原告作思想工作,希望原告为了孩子,为了这个家,考虑不要离婚。原告起初态度很坚决,但慢慢的有些变化,后并未协商一致。为此,办案法官,便将调解放在审理前。经庭前调解,原告坚信被告不可能因此对会有所收敛,仍旧坚持与被告离婚。被告一再对原告说,自己确实以前存在不好的地方,自己也向原告保证过,但原告不给自己的机会,自己亦无话可说,总之一点,希望原告回家好好生活,一旦发生矛盾,都会好好与原告协商,做到多沟通,互相包容。
双方你一言我一语,虽看视很激励,但之间的矛盾疙瘩却渐渐解开。办案法官便顺势细致、耐心的给双方作思想工作,告知双方已结婚七年有余,生活期间难免磕磕碰碰,就是由于双方很少互相体谅,缺少相互沟通,才最终导致今天这个尴尬的局面,作为婚姻当事人,谁也不希望爱人变成陌生人,甚至仇人。既然话一说开,就应该积极面对,而不是消极应对,希望双方都冷静考虑一下多年的夫妻感情来之不易,考虑一下孩子的感受。经办案人员的耐心开导,被告当庭表示,希望原告相信被告,其一定会用实际行动证明自己的承诺,原告也露出久违的笑颜,愿意与被告和好。
庭后,当事人对法官不懈努力促成双方和好的行为表示深深感谢,并保证以后一有纠纷,会自行协商、相互沟通,直至解决,不会再动不动就走诉讼的途径。案件不仅审结完毕,当事人也因此受到切身教育,可谓一举两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