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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中院被表彰为全市党组中心组学习先进集体
作者:沈运  发布时间:2017-02-24 11:19:11 打印 字号: | |
党组中心组学习先进集体奖牌
  2月23日,接咸阳市委通报,咸阳中院党组中心组被咸阳市委评为2016年度中心组织学习先进集体。

  咸阳中院党组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干部队伍的理论武装。他们始终坚持学习制度,持之以恒抓好中心组理论学习。党组中心组每半月至少组织一次集中学习,并结合周例会开展学习,将理论学习经常化,变成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习惯。2016年,共组织中心组理论学习32次,中心组成员理论学习笔记均在2万字以上,个人撰写心得体会均在4篇以上。他们始终坚持领导带头,牢牢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党组始终把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作为中心组学习的主体,通过骨干带头、率先垂范、当好榜样,极大地带动了全院干警的理论学习。他们始终坚持突出重点,有效发挥理论学习对工作实践的引领作用。院党组注意根据上级要求和形势任务变化安排学习内容, 2016年,分别对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司法体制改革、廉洁司法教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等,围绕主题设置学习内容,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积极思考,撰写体会文章,把党员干部个人学习收获转变成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实现了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的有机结合,促进了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该院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深感学习的重要,纷纷表示要把学习做为终身课题抓紧抓好,让学习成为日常生活的习惯、成为个人成长进步的阶梯。
来源:咸阳中院
责任编辑:梁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