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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诉的正确“打开”方式
应诉是什么、会收到哪些材料?
作者:文斌  发布时间:2017-01-26 09:19:55 打印 字号: | |
  【情景再现】

  早上九点多,李思学正在家里吃饭,忽然听到门外有辆车停在了家门口,他心里想这大早上谁会来呢。走出厨房门外,看到一辆法院警车段停在家门口,车上下来两名人员走进了院子。老李心中纳闷,自己平时又没有做什么违法乱纪的事情,法院的人怎么会来找他呢,到底是怎么回事?

“你好,我们是旬邑法院工作人员。”

“你是李思学吗?”

“是的。”

“原告周志熊诉你排除妨害纠纷一案,现向你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你签收下”

“这些材料都是干什么的,为什么要我签字?我不签。”

  老李这才听明白了,原来是邻居老周起诉自己了。他心想,这周熊真是的,有事情不私下解决,竟然起诉到法院,让法院来找我,我的脸往哪里搁。思来想去,气不打一处来。

“老李,你先听我给你解释下……”

    【法语解释】

  面对法院送达应诉材料时,像老李这种现象很常见,许多人没有经历过“打官司”,觉得参加诉讼是麻烦,做被告更是丢脸、没面子,往往没有心理准备,不知道如何是好。早在我国西周时期,就有“无讼”“息讼”“厌讼”传统思想,《道德经》里也有“上善若水”、“夫唯不争,故无尤。”的记载,可见人们对于诉讼不欢迎的心态是有思想渊源的。但做为现代法治社会,在依法治国的今天,诉讼已经成为解决社会纠纷的主要方式之一,人们参与诉讼的可能性已经相当普遍,如何正确对待司法文书送达是我们要谈论的主要目的。对于法院送来的诉讼材料都会什么样子,具体有哪些什么内容,有什么作用,签收会有哪些法律效果?今天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以后再遇到诉讼材料就心里有底了。

  今天我们主要来总体了解下法院在应诉送达时,作为被告通常会接到什么材料,这些材料的作用是什么?

  什么是应诉?

  应诉是指人民法院在依法审查受理案件后,依照原告起诉状所列明的被告,向其送达诉讼文书,以书面方式通知被告参加诉讼。当事人以被告的身份参与到诉讼中来,告知其作为被告在参加诉讼时所享有的权利内容和义务内容,告知被告在诉讼过程中的诉讼风险有哪些,并通知被告应当遵守的诉讼期间、期限,比如开庭日期、宣判日期、庭前会议日期、举证质证期限、答辩期限等。经过送达应诉材料,可以方便被告明晰、充分地行使诉讼权利,依法遵守诉讼义务,人民法院也能够更公正、高效的审理案件,查明事实,尽快解决纠纷,以便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地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应诉会收到哪些材料

  诉讼中当事人通常会收到多种不同的诉讼材料,总体来看有以下几种,根据不同的案件审理进程,诉讼中我们可能会接收其中的一部分或都全部。本文主要通过对民事诉讼中的诉讼材料进行概述,其他类诉讼材料基本相同。

民事起诉状:也就是人们俗称的“状子”,通过民事起诉状,可以了解到告知原告起诉的内容、诉讼请求以及所发生的主要事实与理由,同时也会有相关法律依据,便于被告的明晰诉状所写内容是否属实,具体事实是否发生,是否有法律依据等,为下一步进行答辩,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做好准备。

  应诉通知书:通过应诉通知书,告知被告要依法院通知参与到诉讼中来,并可以书写书面的答辩状递交法院,向法院澄清诉状的所写不实之处及自己对原告诉讼请求的态度。同时被告要遵守诉讼义务,参加诉讼时应当递交自己的身份证明材料,以便法院查明诉讼主体是否真实、适格;被告还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委托权限要明晰,符合法律规定。

  传票:告诉参加诉讼的人员案件的主要案由,案号,法院传唤的当事人姓名,到达法庭的事由,到达法庭的具体时间及地点,下面是签发传票的审判人员与书记员姓名、签发时间。

  法庭成员告知书:告知参加诉讼的人员,法庭组成人员(含书记员)的姓名、职务,目的在于让当事人了解审理本案的组成人员都是谁,如果发现审判组成人员如果存在与对方或者自己有近亲属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可以申请回避,换人审理案件。

  举证通知书:书面告知当事人举证是权利,同时对于自己主张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证实,提交证据时应当注意举证期限,在举证期限内可以申请证据保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有困难的情况,也可以与对方协商举证期限,如协商不一致,应按照法院规定的举证期限举证。

  司法公开告知书:通过司法公开告知书,可以了解案件对外公开的情况,当事人可以持司法公开告知书,在陕西法院诉讼服务网查询案件信息,也可以拨打诉讼服务热线进行查询,同时可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本案生效的裁判文书(一般案件未审理结束前,因为文书未生效或未生成印发,所以是查不到的,在案件审理结束后可以查询,涉国家秘密、个人隐私不上网公开。),另外还有庭审公开、服务热线等内容。

  廉政监督卡:监督法院工作人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严格遵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六个不准”的规定,包含禁止接受请客送礼、徇私舞弊、开庭不规范、上班做与工作无关的活动等内容。

地址确认书:当事人应当向法院提供自己准确的送达地址,以便法院向其送达法律文书。如果提供地址不实致文书无法送达,则依据法律规定,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诉讼风险提示书:提醒当事人起诉条件、诉请不当风险,关于诉讼时效、授权不明、不交纳诉讼费用的风险、财产保全不符合规定的诉讼风险等。

以上便是较为常见的送达诉讼文书材料。

  拒收诉讼文书,会影响送达吗?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如果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员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可见,拒收不影响法院诉讼文书的送达,所以面对诉讼文书送达的情况时,应当依法签收,再行通过参与诉讼、进行答辩、举证质证等正当诉讼程序解决实际问题,才是应诉的正确“打开”方式。

  如何正确的应诉

  1.书写答辩状,澄清事实,明确对原先诉讼请求的态度,向法院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递交答辩状,并应自收到诉状之日起十五日内递交答辩状。

  2.搜集与本案有关的证据,做好举证的准备。当事人可以通过准备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形式举证,以便证明实际事实情况。如果所需要证据是由国家机关保存但自己无法调取的证据,可以请法律工作者、律师或者依法向法院申请,调取相关证据。

  3.准备好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果当事人之间是近家属关系,应当提供相关的证明,如户口簿、村委会、居委会等证明材料,以便法院审查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4.如果愿意调解或者不需要举证、答辩期限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提前开庭,法院将会主持双方提前进行调解或者提前开庭,以便高效解决纠纷。

  5.遵守诉讼期限。法院传唤当事人到庭时,应当按时到庭,如参加如庭前举证质证、调解、开庭、谈话等活动,如果具有正当理由的,不能按时到庭,应当向法院提前说明情况。正当理由包含住院、发生意外事故等不能预料、无法对抗的事件,如发生一般个人事情需要处理,不能成为正当理由。
来源:旬邑法院
责任编辑:梁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