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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武法院:两地分居矛盾多 感情不牢终离散
作者:王彦飞  发布时间:2017-02-21 11:40:21 打印 字号: | |
  相识相知时间太短,草率结婚。双方两地分居常因琐事发生争吵。2月16日,长武法院亭口法庭调解了一起离婚案件纠纷,双方当事人好聚好散。

  原告张某诉称,原、被告经人介绍相识,2013年5月举办了结婚仪式并同居生活,同年9月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生一子,现已3岁。双方彼此对对方的了解不够深入便草率结婚,婚后感情一般,经常因琐事发生矛盾纠纷,后被告于2015年1月外出打工,至今未归。现要求与被告离婚,孩子由原告抚养,被告给付孩子抚养费用。被告李某辩称,原告有家庭暴力倾向,经常对被告进行辱骂,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同意与原告离婚,孩子由被告抚养。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多次与双方进行沟通,试图挽回这桩婚姻,但是原、被告都认为婚前了解较少,婚姻基础非常薄弱,婚后经常性吵架,均同意解除这段痛苦的婚姻,但因孩子抚养费问题发生争执。原告要求被告给付孩子抚养费每月500元,而被告称经济困难,无力支付过多抚养费,双方争执不下。经过法官多次悉心调解和说服,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好聚好散。(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来源:长武法院
责任编辑:梁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