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兴平法院冉庄法庭成功调解处理了一起原告、被告相距上千公里的离婚纠纷案件,使得双方当事人真切的感受到了兴平法院司法为民的温暖。
原告黄某某与被告张某某2008年7月份经媒人介绍相互认识,开始确立恋爱关系,2008年11月份依照本地风俗举行结婚仪式,2009年4月15日在兴平市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依法登记结婚,婚后生有女儿张某。因双方婚后不善沟通,原告曾经于2016年四月向兴平市人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后经法官调解原告表示愿意给被告一次和好的机会后撤诉。原告撤诉后双方天各一方,分别在不同的城市打工谋生,并未和好。2017年1月,原告委托律师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但被告本人远在北京打工,相距上千公里,居无定所,法院送达传票都很困难。法官虽然最终联系上了被告本人,被告一直在电话中说很快就回来,但直到过完年都没有回来。原告一看实在等不到被告回来,认为这次离婚无望,就在2017年2月1日前往苏州打工,并委托律师准备撤诉。
2017年2月14日早上九时许,被告急匆匆的赶到兴平市人民法院西城法庭应诉,但情绪相当激动,兴平市人民法院冉庄法庭法官耐心细致的做被告的工作,进行法律解释,安抚了被告的情绪。被告最终表示同意离婚,并就孩子抚养和财产分割表达了自己的观点。法官通知原告到庭,但原告已经前往苏州打工,以自己刚去上班无法请假为由,要求法庭延期审理,可是被告却又提出自己假期很短,后天就要返回北京打工,连火车票都买好了,若原告在明天不能到庭,此事也只能推迟,等以后有时间再说。了解此情后,法官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路途遥远,千里迢迢,应诉已是十分不便,若延期审理,势必增加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且被告同意离婚,双方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分歧不大,遂决定灵活处理此案。在原告律师在场的情况下,法官电话充分征询了原告本人的意见,要求原告本人就离婚意愿以及孩子抚养、财产分割自书离婚意见书,并将离婚意见书传真到法庭,最终调解双方当事人离婚。
原告本以为自己这次离婚要大费周折,没想到冉庄法庭的法官们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将司法为民和司法便民工作做得如此细致,在电话里再三表达了对法官们的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