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威慑和执行干警不懈努力下,2月6日,王某某父母主动到兴平法院履行了法定赔偿责任,一桩久拖不决案件终于尘埃落定,维护了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提高了执行公信力。
在2014年10月,王某某驾驶无牌照两轮摩托车,与高某某驾驶的电动车相撞,造成高某某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高某某将王某起诉到兴平市人民法院,合议庭最终判决王某某赔偿高某七万余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王某某外出打工,借机规避执行。2月3日,新春收假第一天,兴平法院执行干警获知王某某行踪后,果断出击,将睡梦中的王某某抓获。执行干警释法明理,王某某依然没有履行法院判决的意愿,最终决定依法将其拘留其15天。在法律的威慑下,王某某联系家人将执行款送到法院,履行了法定赔偿义务,使案件顺利执结,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