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下午,咸阳中院召开2016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考核大会。考核组组长、市纪委副书记戴世友作动员讲话。该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罗小锋主持会议,院党组成员、专委、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及10名服务对象参加了会议。
罗小锋副院长代表咸阳中院党组作2016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情况报告。他指出,2016年咸阳中院党组不断强化“四个意识”,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的发展。一是深化学习教育,夯实领导班子主体责任;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三是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督导检查与监督制约;四是加大保障力度,持续深入推进纪检职能转变;五是严肃督查督办,加大违法违纪责任追究力度。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全院干警风清气正,精神饱满,有效保证了年度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
纪检组长刘小刚作监督责任报告。他指出,2016年咸阳中院纪检组监察室准确把握形势任务,精准推进全市法院反腐倡廉工作,建立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机制,强化纪律意识,明确职责定位,突出监督重点,狠刹不正之风,使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紧、越抓越实,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考核组长、市纪委副书记戴世友指出,近年来咸阳中院党组、纪检组通过查处违法违纪问题,有效遏制和纠正了不正之风,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形势越来越好,法官遵纪守法、知畏知止的风气逐渐形成。他强调,要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形势,敬法度之威,守清廉之志;要严明纪律,严格教育管理、教育监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坚持常抓不懈;要结合实际,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保证公正司法、廉洁司法;要强化责任监督,落实执纪问责,及时发现问题,从严查处追责。要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永葆党员干部政治本色,守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树好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会上,参会人员对该院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履职情况进行民主测评。考核组一行还对院领导班子落实“两个责任”相关知识进行了考核,并查阅了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