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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中院诉讼服务中心规范化达标评级工作正式开始
作者:杨向勃  发布时间:2016-12-30 15:07:41 打印 字号: | |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咸阳中院对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规范化达标评级工作现已正式开始。

  为加强组织领导,咸阳中院成立了以刘仲屹副院长为组长,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信访办、法警支队、行政装备处处长、执行局综合处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在立案庭设立了达标考评办公室。

  此次考评采取自查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共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实地检查。由诉讼服务中心规范化达标考评办主任徐京选带队,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5人组成检查考核组。考核组明确任务分工,采取“听、查、看、问”等方式,对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方案》明确的建设项目逐项检查,并根据达标评级标准进行打分。第二阶段,综合评定。考评领导小组根据检查考核结果,结合以往群众反映、媒体舆情和上级法院明察暗访等渠道掌握的情况,综合评估,确定等级。第三阶段,结果公示。由考评办公室协同市中院宣教处,将最终评级结果在法院内网、外网及相关媒体予以公示。第四阶段,总结讲评。市中院择机组织召开诉讼服务中心规范化达标考评工作总结大会,通报讲评考核评级结果,并对达标评级单位颁发等级牌。

  为确保检查考核工作取得实效,考核要求各基层法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要实事求是,严格考核标准;要边查边改,不断总结提高;要着眼长远,形成长效机制。
来源:咸阳中院
责任编辑:师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