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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邑法院:古代债务执行趣谈 让“老赖”梦回古代
作者:李若松  发布时间:2016-12-29 09:30:29 打印 字号: | |
  现如今,生活中总有这样奇特的人,欠债不还躲着走,被找到就说没钱。告到法院,法官到银行一查,得,人家的银行账户里一分钱没有。细一琢磨又不对,这老赖每天穿着体面神出鬼没,没钱咋还过得这么潇洒呢?现代社会注重保护人权,有的债务人确实生活困难,还不了债可以理解;有的则纯属钻法律的空子。若是让“老赖”梦回古代,不知还敢不敢赖账不还?

  因追求奢华生活,或生意上失误而导致欠下债务的资不抵债者在古代会遭遇悲惨的命运。《罗马12铜表法》规定:对于逾期不能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允许债权人用15磅重的枷锁将其锁上,在债权人家监禁60天,并且债权人对债务人不承担提供食物的义务。在1663年由哈伊法官记载的一份债务人监狱报告中这样写道:“对于被监禁人的债务人,原告和保安官都没有义务给其提供食物、水和衣服等,他们必须依靠自己的所有用品或他人的慈悲生存下去。如果没有人救济他的话,那么我们只好以神的名义让他死去”。依照《罗马法》规定:如果有二个或更多的债权人同时对债务人提起请求偿还债务的诉讼,债务人无法偿还债权人的债务,假定债权人愿意,则可将债务人身体分割,债权人各取一份。莎士比亚名剧《威尼斯商人》中,好心的安东尼为了成全好友的婚事,向刻薄的高利贷者夏洛克借了一笔钱,不料无力偿还,夏洛克便提出要割下安东尼身上的一磅肉抵偿债务的案件便是一例。

  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体执行受到世人的谴责,逐渐得到了缓和,财产执行逐渐取而代之。但是人体执行的遗迹仍然或多或少地给后世的强制执行罩上了阴影。依古代英国法,债权人向法院申请执行令状,执行官到债务人家里扣押财产,财产拍卖所得归于债权人。如果债务人的个人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那么债务人就会遭遇牢狱之灾。可怜的债务人只剩下两种方式求得苟安:一是逃离本土,自我放逐;二是逃到教会避难所,寻求安全的救助。但是,只要债务未能清偿,他都有可能终生受到折磨。

  在我国古代社会里,债权人将债务人告到官府,债务人不仅要受徒刑,官府还可以动用笞杖之刑。唐律第26卷杂律中规定:欠债达到1匹布的价值,违约20日不还就要被处以笞刑20下,每过20日再加一等,直至从笞刑20下升级为杖刑60下。欠债达到30匹,就要在杖刑60下的基础上加二等,达到100匹的话就要加三等处罚,就是杖刑90下。挨了打,并不意味着债就可以不还。《唐律疏议》又规定:被处以杖刑之后,过了100天还不偿还,就要处以有期徒刑1年。

  在古代文明社会中,普遍存在着债务奴隶制度。在破产法诞生以前和在破产立法的长期实践中,对于债务人的处罚主要采取了刑罚、监禁和劳役的方式。若是让“老赖”梦回古代,不知还敢不敢赖账不还?
来源:旬邑法院
责任编辑:师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