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有房屋的赵某将自己的侄子凡某诉至泾阳法院法院,要求继承该房屋。12月6日,泾阳法院桥底法庭杨望芝庭长抓住原告诉请背后的诉讼目的,成功解决难题,该案以原告撤诉告终。
赵某的父母生前育有二子,长子赵某某和次子赵某。成年后兄弟俩均结婚成家,赵某某一家与父母一同生活,赵某作为上门女婿将户口迁走。2011年,赵某某不慎溺水身亡,留下一子即本案被告凡某,后其母带凡某改嫁。赵某虽然现在住在涉案房屋内,但因其在本村无房,故离婚后户口无法迁回,这才出此下策,起诉要求继承已经实际占有的涉案房屋。
由于原、被告对涉案房屋的所有权各执一词,原告又未提交充足的证据,所以按照法律规定,该案只能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但杨望芝庭长了解到原告赵某起诉的真实意图后,非常同情其不幸的遭遇,父母、哥哥均已离世,离婚后更孤身一人,所以与原告所属村委会、当地派出所多方协调,最终帮助原告将户口迁回原籍。
户口迁回后,赵某第一时间来到法庭,激动的语无伦次,说他一直为户口的事情多方奔走,感谢杨庭长解决了压在他心口的大石头,并对该案申请撤诉。
法官寄语:法官,首先他是个有感情的普通人,其次才是法官。只有常怀公正又悲悯的心,才能真正做到定纷止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