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早,法院门前就响起了鞭炮声,22个案件的多方当事人代表们冒着严寒的天气,来给办案法官常康和赵斌送锦旗致谢。
这是一个租赁人与承租人、次承租人之间的错综复杂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某商贸公司系国营老商业公司,单位效益不景气,为增加公司收入,公司采取工人集资方式将一处快要倒塌的库房改造成三层钢构临街门面进行招租。某悦公司将其整栋承租后又将二楼的850平方米转租给了周某开办美食城。周某将该美食城进行装修后,分割成格挡再次租给了20余名小商户经营小吃,租期两年。在经营过程中,因市场经济不景气,一年后周某无法向某悦公司支付租金,某悦公司将周某诉至法院,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并支付所欠租金60余万元。案件审理期间,某悦公司对周某开办的美食城限制买电,至小商户无法正常营业。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周某又以所租赁的商铺无合法建房资质、消防验收不合格为由将某悦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损失211万元。20家小商户又以周某、某悦公司违约和侵权为由,分别诉至法院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并赔偿经济损失共计30余万元。案件纠纷发生后,导致美食城关门,且各方僵持,矛盾无法解决。
承办法官赵斌多次查看现场和走访,在详细了解案情并分析案件事实和证据的基础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追加租赁人某公司为本案被告的决定,并组织多方当事人多次进行调解。赵法官向某公司指出其建房改造时在资质上的不完善及应承担的责任,某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经过多回合调解,最终达成了调解方案。某公司解除了与某悦公司的租赁合同,某悦公司退出二楼的租赁权。周某解除与某悦公司的租赁合同,直接将美食城的场地交还给某公司。周某欠某悦公司的60万元租金不再支付给某悦公司,由此给某悦公司造成的损失由某公司承担,某公司直接支付周某美食城的装修损失和其他设施补偿等共计110万元。周某承担20户小商户的经济损失。某公司直接和小商户签订租赁合同,关门歇业7个月的美食城又重新开门营业了。
至此,在法院主持下,各方当事人握手言和,22件连环损失案件得到调解解决。当事人由衷的感谢法院为他们主持了公道,使得他们的烦心事得到了圆满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