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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阳法院:深入关中大峡谷弄清事实 法官成功调解“工伤”纠纷
作者:姚博  发布时间:2016-12-09 10:33:49 打印 字号: | |
  近日,一位满面愁容的老人推开泾阳法院桥底法庭办公室的门,不说话,只流泪。法官赶快迎上去,请他坐下,递上热水。

  经过耐心询问得知,老人是商洛人,孩子在给张家山风景区干活时,不慎受伤,导致身体多处骨折。包公头方某将其送到医院,并达成协议,付了一部分钱后不见踪影,不再为其治疗支付费用。目前,病人躺在医院无钱医治,无奈之下,老人向人民法院诉讼寻求帮助。

  接到案件后,杨法官当即决定,农民工案件一定要快速高效,于是和法庭干警开车去张家山郑国渠首公司寻找方某,张家山因还在开发,沿途多处隧道还未完工,顶部常有石头落下,道路坡度崎岖难行。车走不到的地方,法庭干警就下车步行,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行车和行走,终于到达原告所在的工程项目部。

  见到包工头方某后,杨法官指出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未提供必要的安全措施,告诉其不继续为受伤人员治疗这一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析法明理。最后法庭决定依法向其送达开庭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被告方某经过考虑后表示愿意承担原告谢某治病花费等相关损失。经过了解原告伤情康复情况后,经过法庭干警的不懈努力,在法院主持调解下,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并当即从项目部账号上给付原告谢某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54000余元,双方握手言和。

  谢某的父亲感激不尽的说:“真没有想到法官们对一个外乡人的事情这么尽心,替我孩子要回了钱,讨回了公道,谢谢你们!谢谢人民法院!”杨庭长说到:“这是我们应该做的,老人家安心给孩子看病就好。”

  法官感悟:人民法院工作要更多关注弱势群体,尤其是涉及农民工的案件,以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为己任,彰显司法为民情怀。(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来源:泾阳法院
责任编辑:师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