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永寿法院常宁法庭审判团队冒着严寒,驱车40公里山路来到马坊镇下来村巡回办案。从上午9点,到下午4点,经过办案人员7个多小时的耐心劝导,终于成功调解了一起土地纠纷案件。
原告振某于2016年8月份,通过抓号的形式取得了19号地(位于下来村委会旁)的使用权,缴纳承包费130元并进行了机耕、施肥。播种时却被被告联某阻挡,被告说支部书记同意该地是村上补划给自己的责任田,后对该地进行了播种,此事发生后经相关部门多次协调未果。
原被告系堂兄弟,因此造成邻里不和,多次吵闹。针对这一事实,经办案人员协商,认为本案应尽量调解,判决会使矛盾进一步激化。在村委会同志的大力配合下,办案人员从法律、亲情等不同角度向当事人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在村委会的办公室双方终于握手言和,自愿达成如下协议:1、被告联某同意将位于马坊镇下来村委会旁,1亩机动地2017年小麦收获物归原告振某所有;2、原告振某同意给付被告联某小麦种子款80元。3、由马坊镇下来村委会给付被告来联社经济补偿220元。4、本案诉讼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原被告各半承担。
该案的调解处理稳妥地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有效的促进了农村平安建设。(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