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一大早,这个被人们越来越特殊化的日子,泾阳县人民法院桥底法庭庭长杨望芝与一名书记员像平时一样,早已出发在路上,她们这次是前往汉中市汉江监狱办理一起离婚纠纷。
路上,杨庭长详细了解了一下案情。本案中的原告张某和被告李某均系泾阳县王桥镇人。原告张某诉称,自己和丈夫李某于2012年2月结婚,2013年1月生育一子,2013年12月丈夫李某因诈骗罪被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现在自己既要打工又要抚养孩子,还要照顾年迈的婆婆,而被告的长期服刑给她的精神和生活带来了很大痛苦,另外还要面对娘家父母的一再催促,自己实在无法和被告继续共同生活下去,故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自己之前就离婚事宜也曾和丈夫李某沟通过。
翻越秦岭隧道驱车四个半小时,终于到达了目的地。然而这时监狱的工作人员已经午休,无奈又等了一个半小时这才见到了被告李某。书记员将民事起诉书依法送达给被告李某,杨庭长就此事询问了被告的意愿,并告知其在诉讼中的权利和义务。被告听闻似乎已经有了一定的心理准备,情绪并没有特别激动,但从他的眼神中还是能看出些许惋惜和无奈,他说:“之前我妻子说过离婚的事,但我没想到这一天来得这么突然,我这两天心里总不踏实,就感觉会有什么事情要发生……我妻子要求离婚有她的原因,我也同意离婚,只是觉得这些年来对不起我的家人,我的母亲、妻子和孩子,都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我却没有能力照顾他们,就连娃的抚养费都给付不了,我对不起她们……我希望我妻子和我离婚后能好好把娃抚养成人,还有我的……母亲”,这时的李某早已经泣不成声,他或许无法要求即将离婚的妻子去照顾他的母亲,可是他又多么希望妻子能帮他照顾自己年迈的老母亲啊!原告张某看出了他的顾虑,急忙说:“咱妈你放心,我会照顾的,咱们离婚的事我不会给咱妈说。娃我也会照顾好的,娃在幼儿园可乖了,还有就是娃的生活费和学费你就不用操心了。我们虽然手续办了,但之前的生活方式不变,你以后还给我打电话,和娃通话,我也会经常给你写信的。我以后还会定期给你打钱,这是我刚给你上账的票,你拿好。”说着就把刚才打钱的票递到李某手上,此时已经泪流满面的妻子言语间却流露出常人难以承受的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