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男子为讨赌债拘禁他人并殴打。近日,渭城区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被告人杜强、杨利、赵彪分别拘役五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2月,为索要赌债,被告人杜强指使被告人杨利、赵彪在闹市区将被害人梁森宇拉上车辆带走,在被带走的路上,被害人梁森宇发短信通知了其妻子骆小敏。梁森宇被带至礼泉县某酒店进行拘禁。到达客房后赵创有事离开,被告人杜强赶到该房间并要求梁森宇归还赌债,其因借不到钱,被杜强踢了三脚,还遭到杜强言语威胁。当日傍晚,杜强让杨利、赵彪将梁森宇带到梁森宇在咸阳的租住房内继续拘禁并实施看管。被害人梁森宇的妻子报案后,次日民警将梁森宇解救。被告人杨利、赵彪被公安局刑事拘留,被告人杜强逃跑后到派出所投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杜强、杨利、赵彪为索要赌债,采用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10小时并实施殴打,构成非法拘禁罪。三被告人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赌债而非法拘禁他人,应从重处罚。被告人杜强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构成自首,依法可以减轻处罚。被告人杨利、赵彪犯罪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故作出上述判决。(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