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五千年的文明古国,读书传家历来是我国一脉相承的优秀传统。“蹉跎莫遣韶光老,人生惟有读书好。”中华文明对于“读书”的推崇,已在这片古老的土地上绵延了数千年。只有通过阅读,我们才能穿越时空,更多地体悟文字真谛和书中三昧,熏染古人的才情和智慧,让古老的中国文化薪火相传,历久弥新。
立身以立学为先,立学以读书为本。从河图洛书到子曰诗云,从四大名著到鲁迅、郭沫若、茅盾——中国人的阅读史既是一部社会变迁史,也是中国人的精神思想发育史。北宋的黄庭坚说过:“士大夫三日不读书,则义理不交于胸中,对镜觉面目可憎,向人亦语言无味。”大抵是因忝列“外貌协会”之中,我觉得这面目可憎实在可怕。难怪有人说,人丑就要多读书,想必读书有美容之效是古今通理了。
习近平主席在接受俄罗斯媒体采访时曾说:“读书已成我的一种生活方式”。是的,读书可以让人保持思想活力,让人得到智慧启发,让人滋养浩然之气。一座城市没有像样的人文类书店,是这座城市的悲哀,一个民族的精神境界取决于这个民族的阅读水平。在这样一个快节奏时代,多读书、读好书,特别是珍惜时间精深阅读,无疑是增长知识、充实内心、助益成长的重要途径。
莎士比亚的名言:“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读书使人明礼,知识使人启智。生而知之者是没有的,像《周易》上说的“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只是人类的一种梦想,是一种良好的期盼。人不仅要学,而且要博学,要“知周乎万物”,这样才有可能“道济天下”。就像庄子在《秋水》中说的:“井里的青蛙,不可能跟他们谈论大海,是因为受到生活空间的限制;夏天的虫子,不可能跟它们谈论冰冻,是因为受到生活时间的限制;乡曲之士,不可能跟他们谈论大道,是因为受到教养的束缚”。同时在科举制度发明之后,读书也成为了改变人命运的有效途径,“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就是最好的佐证。
人们常说,要么读书,要么旅行,身体和灵魂总有一个在路上。“鸟欲高飞先振翅,人要上进先读书。”要实现远大抱负,必须要有过硬的本领。只有通过学习,才能增长才智。相伴青灯排苦涩,铭记公正净心灵。在从事审判工作中,我深深地体会到,要想做一名好法官,必须要不断地学习,充实自己。因为法律在不断地更新,不学习就永远跟不上时代的步伐。当前我们正处在社会转型期,各类矛盾凸显,很多纠纷都归结到法院来解决。对当事人来说,一个案子也许是他一辈子经历的唯一一次官司,如果伤害了一个当事人,就多了一个对法律不信任的人;而维护了一个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就会增加一份人们对社会、对法律的信任。随着人们对法治原理的深层解析,现代司法理念把法官身份解读为“知识+权力”,理想的法官应当是一个成熟的思想者和独立的判断力者,而这一切都离不开高度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经验。我们每判一个案子,都要认真分析,考虑每个案子的来龙去脉,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准确适用法律作出裁判。因此,法官就要广开思路去解决问题,通过多元手段,形成强大的社会合力去化解矛盾。职业赋予了我们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这一路走来,我深深地体会到只有高素质有学养的法官,才能办出人民满意的案子。
读书启迪智慧,阅读滋润心灵。好书如挚友,惠我无所求。腹有诗书气自华。书是获取知识的渠道,提高人素质的有效途径,也是涵养精气的摇篮。读书妙处无穷,书香熏染人生。回首自己的法院生活,可謂一直与书相伴。无论是专业知识的积累,还是法治观念的提升,乃至人生态度的升华,当然得益于外界多方面的帮助,可是感受最为深刻的,还是读书的恩泽。在飞速发展的当今社会,各种新类型纠纷及案件层出不穷,新情况、新问题,对于既往理论提出的新挑战,必然不断催生新知识、新视野。我深知作为一名法官,应当选定几本属于自己的专业工具书、枕边书,成为专业新知识的生产者和传播者,虚心研读万卷书,勤于提炼新探索、敢于著书立说。这既是自我总结、提升的一种方法,也是全力推进法治的一种职责。
读书,是为了什么?儒家说,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读书恰能告诉我如何正心、修身,让我如何成为一个高素质、有学识、有教养的人。关于读书的妙趣,还是借用南宋著名理学家朱熹的名句:“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风云三尺剑,花鸟一床书,是多么惬意而又让人向往的生活,何不趁春光正好,让书声又起,书香又浓。读书,是构筑心灵之景最便捷最有效的方式。在这美好的时光里,愿书籍浇灌您心中风景,绽放出世间最美丽的花朵,相信心花怒放的您定会心朗气清。让我们一起好读书,读好书,老老实实好好做人,勤勤恳恳做好事。让阅读净化百姓的心灵,让全民享受“悦读”的魅力;让先贤的智慧像光辉的太阳一样,照耀我们一路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