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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中院:学习法律规定 提升业务能力
作者:董晓飞  发布时间:2016-10-24 17:21:54 打印 字号: | |
  10月24日下午,咸阳中院召开专题会议,集中组织学习“两高三部”《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和《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院党组成员、专委、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国庆主持。

  会上,刑一庭庭长张琳、赔偿办主任高山分别组织与会人员原文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意见》和《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并就相关内容进行了讲解说明。参会人员对两个《意见》的具体内容进行了理解分析,并就落实运用进行了交流讨论。

  李国庆院长要求,赔偿办要认真学习领会《意见》精神,结合最高院和省法院要求,尽快出台切实可行的措施办法,成立本级法院的工作机构并制定出本院的《实施意见》,切实把司法赔偿工作落到实处。刑事审判庭要深入学习研究《意见》内容,吃透精神,厘清程序,要突出审判程序在刑事诉讼中的中心地位,确保所有定罪的事实证据都要经过法庭质证,确保审判认定的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检验,切实保障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实现公正与效率的统一。
来源:咸阳市中院
责任编辑:王建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