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庭为我们耐心的调解,让我们原被告不但没有怨气,反而成为朋友。”10月20日下午,一起交通肇事案件的原被告来到乾县人民法院临平法庭,向案件办案法官送来一面“驾车帮工两人伤、同村友相互告、辩法析理调解巧、化干戈为玉帛”的锦旗,以此感谢法庭为他们耐心调解,最后原被告均以非常满意的结果及时维护了各自的权益。
2015年6月11日10时,聂小强(均为化名)在没有机动车驾驶证情况下驾驶无牌宗申1 5 0型两轮越野赛车(车上乘坐聂小阳)沿周城紫邀马家路由南向北行驶至事故点,与由东向西向右转弯行驶马小峰持C 1型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的无牌时风三轮汽车相挂擦,造成聂小强、聂小阳受伤住院,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2 0 1 5年6月2 5日,乾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做出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书认定:聂小强、马小峰各负此起事故的同等责任。
查明,原告聂小阳在本次事故中受伤住院医疗花费及其他费用共计77630.7 5元,马小峰当时垫付3 2 0 0 2元。该案起诉到法院后,承办法官与双方多次面对面交流,耐心对双方进行释法调解,力促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根据事故责任核算,马小峰应当赔偿聂小阳1 2 1 5 3元。最后,在办案法官耐心的调解下,此案被告马小峰先后非常满意赔偿原告聂小阳11000元,并在此情况下,原告聂小阳撤回对被告聂小强的诉讼请求,双方和和气气维护了各自的权益,当即成为朋友。
“锦旗”是当事人对法院一线法官审判工作的充分肯定和褒奖。该院临平法庭法官表示,只有继续发扬为民司法的工作作风和态度,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只有做人民群众满意的好法官、好党员,才能以实际行动把两学一做活动引向深入,更好的开创审判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