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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长征精神、聚力审判事业
——旬邑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马亚军
作者:马亚军  发布时间:2016-10-21 10:52:45 打印 字号: | |
  伟大的精神孕育伟大的事业!80年前,一群拥有钢铁般信仰、矢志为国家奋斗的人们,开动了每人的两只脚,相互搀扶、相互激励,长驱二万余里,克服无数艰难险阻,一路播下革命火种,最终迎来胜利曙光,并锻造出一种彪炳史册、灼灼生辉的伟大精神——长征精神,其内涵永不过时、其光芒愈久弥新,永远激励着、引领者党的各项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们跨步前行、走向卓越。审判事业也不例外。

  如果说红军长征面临的困难是“前有敌军、后有追兵”的围追堵截,是爬雪山、过草地的千难万险,是武器低劣,衣食匮乏的现实困境,那么,当下基层法院面临的困难是什么呢?应当是:司法效率效果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和期待不相适应;是一系列司法体制机制梗阻对审判事业科学发展的掣肘;是法官队伍理想信念、纪律作风、司法能力与党和人民更高要求的现实差距,等等。这些困难或有形、或无形,或明显、或隐蔽,但无一不关系着审判事业的科学发展、法治国家的顺利建设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对此,基层法院应当大力弘扬长征精神,直面困境、不惧挑战、求实创新、克服困难。

  弘扬坚定理想信念、紧紧依靠群众、坚信正义事业必胜的长征精神,公正司法铸忠诚。习近平同志指出:理想因其远大而为理想,信念因其坚定而为信念。正确坚定的理想信念是各项事业取得胜利的根本思想保证和重要精神支柱。审判事业的理想信念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是公正、自由与秩序的法律价值的真正实现。为此,基层法院必须以“保证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为核心,不断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强化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办案水平;要不断推进严格司法,确保案件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裁判结果公正,裁判说理充分,法律文书规范;要不断深化司法公开,自觉接受各界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活动,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

  弘扬顾全大局、严守纪律,紧密团结的长征精神,从严治院谋发展。始终坚持司法服务大局,服务中心工作,将审判事业放在推进法治国家建设、促进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提升辖区百姓安全感、公平感、正义感、幸福感的全局中予以谋划和发展。坚持从严治院,在全体法官干警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引导法官干警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司法核心价值观教育,进一步明确“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引导法官干警找准职责定位,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是非观、义利观;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问责追究责任,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同时,要强化团队合作意识和立、审、执“一盘棋”理念,打造审判执行“品牌团”,在全院干警中形成互相支持、互相配合、相互制约、共同进步的工作氛围,打造“比、学、赶”,“传、帮、带”的干事平台,从而更好地统筹配置审判执行资源,齐抓共管提升工作质效。

  弘扬独立求实、坚韧不拔、艰苦奋斗的长征精神,能动作为立潮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推进司法改革的重要战略部署,当下,全国法院司法改革正在稳步推进。改革直指问题所在,既是赢取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契机,又是实现进一步突破的有力手段。基层法院要敏锐把握改革潮流,顺势而为、应时而动,在改革的框架内,立足地情院情,积极作为、能动司法,探索出一条科学之路。一是深入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院长、副院长带头办案制,明确合议庭和承办法官的办案主体责任,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责任制。二是要加强对各类案件运行态势的分析研判,对影响审判质效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及时提出对策建议,为改进审判执行工作提供决策参考。三是要改进审判绩效考评工作,在遵循审判工作规律、尊重法官主体地位的前提下,进一步调整、完善考核指标,增强考核的针对性、实效性,真正将审判绩效与表彰奖励、职务晋升等挂起钩来,切实调动广大法官的办案积极性。四是要实施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和法官员额制改革,同时大力健全法官职业保障,充分调动基层法官的工作积极性。

  聂荣臻元帅曾说,“碰到了困难,人们就想起长征。想想长征,就感到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实现审判事业科学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然面临着这样那样的问题,基层法院作为法治工作的最前沿,更应当大力弘扬长征精神,以“自信人生两百年,会当水击三千里”的高度豪情,以“为有牺牲多壮志,敢叫日月换新天”的革命气魄,以“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的乐观胸怀,不断迈向新的征程、赢取新的胜利。
来源:旬邑法院
责任编辑:师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