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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黄河副院长到咸阳法院检查督导审执工作
作者:董晓飞  发布时间:2016-10-17 16:17:54 打印 字号: | |
  10月17日上午,陕西省高院黄河副院长、民二庭庭长冯华一行莅临咸阳法院检查督导审执工作。黄河副院长了解了咸阳法院前三季度审判执行情况,并就如何提高审判质效、确保完成年度审执任务与咸阳中院、秦都区法院相关领导进行了交流。

  咸阳中院副院长罗小锋就全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进行了汇报。今年以来,咸阳两级法院扎实推进执法办案,逐月明确任务,定期通报讲评,强化约谈机制,全力提高结案率和审判质效,截至9月30日,全市法院共收案件35974件,同比上升36.27%;审结案件28419件,同比上升30.86%;结案率为75.26%,位居全省第5位。

  黄河副院长对咸阳法院狠抓执法办案主业的做法给予了赞许和肯定。他指出,咸阳法院在新收案件持续高增长的严峻形势下,积极采取措施,规范执法办案,结案率、调撤率、实际执行率等重要指标同比得到提升,审判质效呈现良好态势。他要求咸阳中院要发扬优势,补齐短板,瞄准提高审判质效持续发力,争取实现保“五”争“四”的目标任务。

  随后,黄河副院长一行来到新建成投入使用的秦都区人民法院,实际查看了诉讼服务大厅、办公室等场所。秦都区法院院长马健龙向督导组汇报了该院审执工作情况。在与该院党组成员交流中,黄河副院长指出,案件数量持续增长已成为新常态,要结合司法体制改革,注重盘活审判资源,把经验丰富、办案能力强的法官充实到审判一线,加强一线审判力量;要发挥立案庭的主观能动作用,做好诉前调解和繁简分流工作,提高司法资源利用效能;要探索试点社会组织解决矛盾机制,引入第三方调解,形成法院、公安机关、当事人及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矛盾解决机制;要严格把控审判质效,审管办要不定期抽查案件质量,防止出现程序违法的问题,实现审判质效与结案率的同步提高。
来源: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董晓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