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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法院:天命之年诉离婚 法官调解促和谐
作者:赵静  发布时间:2016-10-13 10:50:41 打印 字号: | |
  10月11日,杨陵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年过五旬的离婚案件,双方重新和好。

  张梅(女)被人教唆误入佛教,对家庭不闻不问,长期深居寺庙,并对丈夫刘社社提出离婚。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意识到案件的特殊性,调整办案思路,分别从情、理、法的角度向当事人做思想工作。

  案件审理期间,原告张梅突发疾病,寺庙不予治疗,被告刘社社得知后将其从寺庙中接回送往医院救治、悉心照顾。在医院,法官对双方进行耐心细致的调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终使张梅醒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给家庭带来的伤害。最终夫妻重归于好。(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来源:杨陵法院
责任编辑:师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