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15多万名基层法院一线办案法官中,她只是其中最平凡的一个;在她所办案件的当事人的眼中,她年轻却又沉稳,干练而又不失亲切,在家长里短的民事纠纷化解中,传递着满满的关于真、善、美的正能量,彰显着一位民事法官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执著和对社会和谐稳定的捍卫。
李君,女,生于1982年7月,陕西旬邑人,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文化程度。2005年进入旬邑县人民法院工作,担任民事审判庭书记员,2014年被任命为民事审判庭助理审判员。
美在精雕细琢,化解矛盾播种和谐
民事审判庭做为基层法院受理民事纠纷的“大户”,所审理的案件桩桩件件关系百姓民生,不容耽误、更不容疏忽。2005年,刚从大学毕业的李君同志,顺利通过聘任制书记员考试,进入旬邑县人民法院,成为该院民庭的一名书记员。在经过短暂的适应期后,她很快认识到书记员做为辅助审判的重要臂膀作用,更加一丝不苟、勤勤恳恳的担负起审判庭记录、整理卷宗、制作文书,当事人来访接待等一项项繁琐、细致的工作。书记员的工作一干就是10年。有训言:“板凳要做十年冷”,十年中,她记录案件12100余件,整理装订卷宗1300余件,协助审判员接待来访当事人、进行判后答疑620人(次),练就了一套庭审笔录又快又好的独特技能,在全院举办的历届“书记员记录大赛”中,次次名列前茅。她还根据工作经验,总结出卷宗整理工作的“三遍三看法”:第一遍全面翻阅,看相关材料是否完善;第二遍重点检查,看庭审笔录、合议庭笔录、送达回证等材料是否签字签章等;第三遍黏贴封条,看卷宗装订是否整齐规范。李君同志踏实、严谨、认真的工作作风和突出的工作成效,赢得了全院领导和干警的一致赞扬。
“机会总是偏睐有准备的人”。2014年,全省法院符合条件的聘任制书记员得以转任助理审判员。李君就是其中的一个,对她而言,这既是一件多年来梦牵魂绕的美事,更意味着肩头所担负的使命更重。她无上的崇尚着这份使命,更加用心的经营,以期在全新的领域中孕育出枝繁叶茂、累累硕果。多年扎实的书记员工作更为她履行好“法官”的职责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审理起民事案件来,她自信而又稳健。
2015年3月,旬邑县法院受理了本辖区内首起小区业主因停车费起诉旬邑县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业主共有权纠纷案件。拿到案件后,李君几乎走遍了县城区域内所有住宅小区,了解到:目前县城内各小区停车费都是由物业公司自由收费,未经过召开过业主大会等一系列程序,许多业主怕“得罪”了物业公司,都极不情愿的缴纳了停车费。在翻阅了大量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案例后,李君审理了此案并迅速做出判决:被告旬邑县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停止向原告收取小区内停车车位费,恢复原告车辆门禁卡使用,允许原告车辆正常进入小区停放,双方均服判息诉,最大限度的维护了原告和业主们的合法权益,同时,对促进该县小区物业管理的规范化、法治化,起到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美在勤学精进,苦练内功提升学养
“学习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进入法院工作后,李君日益认识到自己现有的知识水平与开展审判工作存在很多的不适应。她客观地认识到自己的不足,没有好高骛远的空想,没有华而不实的形式,只有一步一个脚印、稳扎稳打的默默提升。多年来,她利用工作空余时间,不断学习进取,先是完成法律本科学习,获得西北政法学院法学本科文凭;后来又一次性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完成了从审判辅助人员到审判人员的完美蜕变。在如此的“岁月静好”中,她并没有放松学习,尤其是进入审判行列后,更加用心的钻研业务知识,不仅勤于向法律书本学习,更向审判实践学习,向富有经验的法官前辈们学习,最高院发布的每一期司法解释,每一部新修订或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每一份司法业务报刊,每一次审判实务培训讲座,她都多方搜集、认真研学,结合实际运用指导审判工作开展,积极撰写司法宣传、调研文章,由于她撰写的调研文章切合实际、思想深刻、形神兼佳,多次被各大媒体采用。
美在尽心为民,大爱无言传递温情
作为一名女性法官,身兼母亲、女儿、妻子等多种社会家庭角色于一体,也正是由于阅历的丰富,在矛盾化解中更具有人文的情怀和大爱的境界,也更容易与当事人拉近距离,达成共鸣。
李君擅于以女性的耐心、细心、爱心关照每一位案件当事人。旬邑县地处渭北高原沟壑区,辖区 9镇、1个街道办、187个行政村,由于交通条件的限制,家在“塬上”的当事人来往县城“打官司”费时费心、诸多不便。李君时时处处本着一颗“司法为民”之心,深切的体恤当事人的困难,将当事人的事放在第一位。很多情况下,当事人赶来法院办事的时侯,正好是单位下班的时候,她总是二话不说,立即接待当事人,热情地帮助当事人解决问题,因此也常常耽误接送孩子上下学,每当这时,她心里都会很愧疚,但下一次,她还是会一如既往的对待来访当事人,她总是说:当事人往返一趟不容易,抓紧时间帮他们处理完事情,他们就能早一点返回家,不能耽误了当事人。类似这样的事情虽然细微、朴实,但谁说不是对“司法为民”这个宏大主题的最高尚、最“接地气”的践行呢?对于当事人的请客送礼,李君也总是婉言相据,以实际行动恪守着“五个严禁”、“六个不准”的纪律规定,坚守着法官职业道德中清正、廉洁的核心信念。
在办公室里、在审判席上,李君是严肃的司法工作者,在家中,当脱下法袍的时候,她是一位“贤妻良母”,婆婆身体不好,她奔波在单位和医院之间,端水奉药、无微不至;孩子在上小学,洗衣做饭、辅导功课,她任劳任怨、无怨无悔。
她作为一名司法工作者,不仅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更是真、善、美的继承者,她在以严格的标准践行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着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美德,并将继续在“法”与“爱”的协奏中,演绎出更加美丽的“圆舞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