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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寿法院:90后重组家庭 矛盾凸显终离婚
作者:王宁  发布时间:2016-09-21 09:09:28 打印 字号: | |
  9月18日永寿法院又调解一起90后青年离婚纠纷案件。

  葛某,男,90后,先天小儿麻痹;邵某,女,92年生,离异,带一女孩。

  2013年经人介绍相识,双方均愿意共同生活并以101000元订立婚约,于2014年元旦举行婚礼。共同生活九天后,女方外出打工。在以后的共同生活中,双方的矛盾日益凸显,男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男方诉称,自从结婚后,女方不安心过日子,外出打工,常年不归,将自己和家人电话设置到黑名单,电话一直打不通,婚姻已名存实亡。女方应诉称,她在外打工,也是为了家庭,两人性格差异较大,也同意离婚。但是在彩礼返还上,双方意见比较大。男方认为为了结婚,家人东借西借凑齐彩礼钱,必须返还;女方则认为,双方已结婚两年多,不存在返还彩礼一事。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承办法官主持双方进行调解,考虑到双方矛盾较大,确实也无和好的基础,承办法官耐心的开导葛辉,并邀请与其同来旁听的亲戚做其工作,经做工作葛辉及家人将彩礼降至6万元,最后承办法官又做与邵娟一起来的一个亲戚的思想工作,共同生活时间短,又由于彩礼给对方家庭造成困难,所以必须返还,再由这位亲戚去做邵娟的工作,经过多方沟通,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法官寄语:没有不幸的婚姻,只有不幸的夫妻。一对对夫妻怀着对婚姻的美好憧憬走入婚姻的殿堂,可最终他们却失望了,于是他们责怪婚姻,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而其实真正要怪的是他们自已。90后双方进入婚姻中他们却没有及时将身份转换为家庭的一分子,忽略了对家庭的责任。这样就很容易出现婚前期望与婚后现实的落差,导致他们坚决离婚。
来源:永寿法院
责任编辑:师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