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在淘宝网上注册网店销售假药被查获,近日,渭城区人民法院以销售假药罪,一审判处被告人唐月蓉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8307.2元、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并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药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12月份,被告人唐月蓉以其丈夫的名字在淘宝网上注册了一个的淘宝账号,以自己的名字注册了另外一淘宝账号,然后用前一个账号购进货物,后一个账号向外销售。2011年4月起至2013年9月,唐月蓉先后11次从程园园(已判刑)处购进价格共计为16253元的“乐妇源清宫丸”,她注明该药具有“治疗宫颈糜烂、妇科病炎症”等疗效并向全国各地销售,获利人民币8307.2元。2013年10月17日,民警在被告人唐月蓉住处查获“乐妇源清宫丸”205袋,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该药系假药,其可得的违法收入为1230元。另查明,“乐妇源清宫丸”系外用,非口服物品。被告人唐月蓉于2016年5月10日交纳了罚金人民币20000元,退交了违法所得人民币8307.2元。
本院认为,被告人唐月蓉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明知是假药而销售,其行为侵犯了国家对药品的监督管理制度和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权利,已触犯刑法,构成销售假药罪。鉴于其能积极退缴违法所得,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当庭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根据本案的犯罪情节和被告人的悔罪表现,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遂作出如上判决。(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