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3月初,我离开土桥,奔赴太村法庭工作,至今已有十三年了,回想起这十三载工作的酸与甜,历历在目。那天接到组织通知,自己要返土桥法庭工作的消息时,我既高兴又有难离之痛,高兴的是自己已五十有三,终于可以回到离家更近的地方为民服务,在土桥法庭工作也可以在休息日常回家看看,方便照顾家中八十多岁的父亲,以尽儿子晚年之孝。这也是组织对我的特别照顾,我心中非常感谢院领导体贴下属的良苦用心。令人难舍的是十三载的太村工作生涯,说离别就离别,当晚我整夜未眠,思绪很乱,非常难熬,太村人民的淳朴、和蔼、善良等传统美德,对法律的敬畏,还有让自己难以割舍的乡情。令我印象深刻的一起案件当事人,是郑家镇葛村村民,两位年过七旬的当事人,为土地承包纠纷诉至法庭,那天两个老人来法庭,他们身体都不好,行动不便,法庭调解时双方吵闹,我就对双方互劝,他们火气逐渐消除,讲明责任及过错,被告当庭支付原告2000元,双方离开法庭时说了这样一句话:“法庭就是说理的地方,法院让我出钱我就出,我很高兴。”这句话让我高兴了很久,他们相信法律,尊敬法律。十三载庭长换了两任,我一直留守此地,对这里产生了深厚的感情。太村案件当事人也很棘手,这是法院大部分同志公认的现象,这十三年来自己遇到很多棘手的当事人,对那些人要明法析理,他们都会服从法律,关键是对当事人的态度,只要做到这三个字“和、诫、调”,什么难题都将迎刃而解。
总之今日,离开就离开吧,到哪里都是恪守“为人民服务”的原则,离开已经工作多年的太村法庭,回到离家更近的法庭工作,新法庭的同事热情欢迎,让我心里非常感动,庭长是自己在太村工作多年相处过的同事,感到很亲切,工作也充满热情,以后我将努力工作,在这里做出新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