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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阳法院:寸土寸金百姓命 法官调解得民生
作者:张锐 李秦蕾  发布时间:2016-07-28 14:57:29 打印 字号: | |
  日前,泾阳法院行政庭妥善化解了一起群体性土地侵权矛盾纠纷。该案在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双方对抗情绪非常强烈,甚至一度出现了聚众堵路、斗殴的激烈场面,风波一段时间内呈现出难以平复的压力,办案法官们都顿感压力山大。因为大家都深知,农村土地争议直接涉及相关人的基本生产生活,该案关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处理不好极易化成突发性、群体性和极端性事件。法官在受理案件后的当天便赶赴现场进行勘查,了解情况。

  据悉,本案原告、被告、第三人均系泾阳县太平镇某村村民。原告于2008年5月承包了该村14亩杏园,并与该村村委会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书,约定了土地承包合同期限等事项。原告在县农业局申办了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经营权证。后为原养殖场扩建经营,原告在县国土局申请办理用地批复及在县畜牧产业服务中心办理了系列扩建手续后,一度处于正常经营状态。2015年4月6日,被告带领村组群众来到原告养殖场,欲以养殖场土地系一组群众集体所有为由,将养殖场土地划分到组上各户。原告阻止时双方发生激烈冲突,原告用以取证的摄像机被情绪激动的群众摔坏,原告报警。2015年6月25日,被告再次带领村上群众将通往原告承包地的唯一一条生产路挖断。至此原告的养殖场无法正常经营,遂状诉法院要求被告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被告、第三人则坚决认为,其所在的村小组集体才是诉争土地的真正权利人,该村村委会无权发包该土地,原告与村委会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系无效合同,原告侵占组上土地搞生猪养殖,擅自变更土地农用用途,严重侵害了组上群众的集体权益,根本不存在侵犯原告权利一说,组上全体村民还向法院递交了惩治腐败的申诉书。

  案件审理一度陷入僵局,前后经历了送达难、土地损失鉴定、质证、被告所在的村小组全体村民以确认合同无效为诉求另案起诉原告导致本案中止审理。为了破解难题,承办法官与当事人进行了大量的沟通协调工作,找到问题的症结。从法律规定、情理等多个角度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终,法官的努力取得了各方的理解,各方均做出让步,剑拔弩张的紧张局势终于被平复了下去,当事人之间达成了调解协议,原被告均撤回起诉,握手言和。

  近年来,随着党中央和各级政府的政策扶持,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已成为农村改革的基本方向,因土地流转而引发的土地纠纷案件呈多发态势,一方面,该类型案件的当事人大多数是农民群众,如何在法理与情理之间构建一个桥梁,把老百姓诉求纳入到法理的道路上来,的确需要法官们的耐心引导。另一方面,推动农村土地流转规范有序进行,加强土地流转合同的科学化管理,推动土地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的运行,充分保障农民的权益,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利益诉求,方是减少土地流转纠纷及诱发的社会风险、促进农村社会稳定的关键。
来源:泾阳法院
责任编辑:师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