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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武法院:卖猪迟迟拿不到钱 法院调解村民喜获猪款
作者:杨金艳  发布时间:2016-07-27 08:31:21 打印 字号: | |
  近日长武县人民法院调解处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李伟(化名)系长武县一位普通的农民,平日里主要靠打工和养殖维持一家人生计。2014年李伟家喂养的母猪终于产下了幼崽,李家人都很高兴。眼看着小猪一天天长大,终于可以出卖了。

  2014年10月15日,养猪专业户尚宁(化名)想购买李伟的猪仔,李伟和尚宁谈好价钱以9200元将24头猪全部卖给尚宁,尚宁也给李伟出具了欠条。但是后来经李伟多次催要猪款,尚宁表示李伟的猪仔在购买后几天内陆续死了7头,要李伟少去这7头猪的钱,李伟不同意,双方为此发生争执。尚宁一直未支付猪款,李伟便诉至法院要求尚宁支付猪款9200元。

  拿到案件第一时间办案法官几经周折终于联系上了被告尚宁,尚宁表示不是自己不给李伟猪款,实在是猪刚买回来没几天就死了7头,自己也很郁闷,希望法官能够调解处理好这起纠纷。法官了解到事情原由后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李伟对尚宁也表示了理解,同意少去一些猪款,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尚宁分两次共支付李某猪款7000元。7月25日尚宁将7000元猪款全部付清了,拿到猪款的第一时间,李伟也非常高兴,连声对法官表示感谢,李某说:“虽然7000元对别人来说可能不多,但是对李家人来说这是辛苦一年的所得,感谢法官,是法官挽回了一家人是损失。”
来源:长武法院
责任编辑:师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