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上午,兴平法院门口鞭炮齐鸣、人头攒动,原来是薛关某感激桑镇法庭、执行庭干警,特地送来了“伸张正义排忧解难,秉公执法为民办事”的锦旗,路人驻足观看,交口称赞人民法官为人民。
2012年6月,薛建某承包了薛来某的建房工程,雇用薛关某干活,一天,架板侧翻,薛关某从高处摔下,经医院诊断为腰第3椎体爆裂骨折、左侧2.3托骨骨折,住院十多天后出院,一年后二次手术取出固定物,评定为九级伤残。事故发生后,薛建某支付了2000元便不闻不问了。薛关某多次找薛建某、薛来某协商,均遭到无理拒绝。薛关某心寒无奈,将薛建某、薛来某起诉到兴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
兴平法院桑镇法庭干警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秉承“扶弱济困”的执法理念,同时法庭也考虑到原、被告都是同村村民多次进行了调解但无果。在充分掌握案件事实后,做出了判决,薛关某共花去治疗费、伤残等级赔偿等80901.92元,由薛建某承担60%,薛来某、薛关某各承担20%。
判决生效后,薛建某、薛来某没有履行赔偿责任,执一庭干警许剑、杨豫军受理案件后,多次深入到薛建某、薛来某家中,用心、用情、用理、用法安抚情感,耐心调解,在不懈努力下,薛建某、薛来某最终履行了赔偿责任。
为感谢兴平法院干警秉公执法、热情服务的精神,薛关某同时向桑镇法庭、执行庭送来锦旗褒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