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案件数量持续激增、法官办案压力不断增大,给司法改革带来了许多新问题。一是案件数量急剧增加,法官办案任务日益加重;二是法院一直把提升结案率作为政绩的重要指标,案件数量激增而办案审限没有改变,办案质效可能受到影响;三是员额制下,法官考虑个人进退走留问题增多,办案精力受到影响,有的法官干脆递交了辞职报告;四是任务量加重,工资待遇和福利跟不上,多劳不能多得,法官自身权益不能得到可靠保障;五是待遇上的不公平感使法官心理失衡,可能影响法官的办案态度和对案情的评判,进而影响审判的公正性。这些问题表明,司法改革注定是一场恶仗。
兵马未动,粮草需先行。“人、财、德、能、制”等后勤保障不到位,已成为阻碍司法改革进程的重要瓶颈,亟待解决。
推行法院系统编制体制改革,解决“人缺”的问题。据中国审判杂志报道:“2015年全国法院新收案件近1800万件,同比增幅是2014年的3倍多,也是近10年来的最高水平。“根据目前法院收结案情况预测,2016年新收案件、审执结案件数量将持续上升。据此预测,2017年、2018年,案件数量增幅也将非常明显。司法统计数据表明,近年来案件数量逐年递增,而办案法官人数受编制限制没有增加,这是导致人民法院办案力量不足的主要原因。解决案多人少的矛盾,首先要充实法官队伍,按司法需求适当增加法官编制员额;要按照办案任务量适时聘用办案辅助人员或临时职工协助法官办案,不断加强办案力量。
推行法院系统工资福利待遇改革,解决“钱缺”的问题。一方面,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实行按劳分配,多劳应该多得,案件数量逐年递增,法官工资福利待遇也应适当增加。应给法官干警和职工增发工资,改善福利待遇,不断激发工作内动力。法院应从诉讼费中拿出部分经费与法官办案数质量形成挂钩奖励机制,切实让法官感受到劳有所得、多劳多得,从而确保法官对案情评价的公正性。另一方面,中高级法院应加强对基层法官父母生病、子女就学、爱人就业等实际困难的情况调研,督促行政办公室或政治部门及时协调地方政府加以解决,通过把解决法官实际生活困难事宜制度化、标准化,保障法官生活需求,消除法官办案的“后宫之忧”。
加强法官职业道德教育,解决“德缺”的问题。在市场经济热潮下,法官长期接触经济纠纷案件,加上经济收入受限、生活困难较多,难免会产生心理失衡感,从而导致法官人生观错乱,有的甚至不惜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为适应时代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在保障法官物质需求的基础上,应不断加强法官队伍品行修养教育。在体制编制改革下,让法官适当放下办案任务,抽出足够的时间学习党章党规和党性知识,加强自我认知和修行,从而践行“两学一做”之诺言,逐渐提升职业道德水平。
加强法官队伍能力素质培养,解决“能缺”的问题。实际上,不仅民商事案件逐年增多,实行立案登记制后行政案件和二审、再审案件也大幅增加,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法官能力素质单一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有些工龄长的法官办案经验比较丰富,但电脑水平有限,制作法律文书需要花费很长时间,有的还经常在文书中出现错别字,在一定程度影响了办案时效。应采取请进来教、送出去学等办法,不断加强计算机等基本技能培训,让法官从只懂法律、只会办案的能力单一型向即懂法律、又会电脑和写作等多种技能的复合型人才队伍逐步转型。
减少不必要的司法程序,解决“制缺”的问题。由于案件办理越来越公开透明,法院收、结案的程序也越来越复杂化。立案庭在收到诉讼材料后,需要进行立案审批、进入审判系统录入案件信息、对案卷材料进行扫描、指导当事人交纳诉讼费和向办案庭室分案五个环节;办案庭室收到案件后,需要进行再分案、办案、送达审判文书、扫描办案材料和网上结案五个环节;其中法官办案还需要发传票、了解案情、组织谈话、开庭、制作和报批法律文书等,程序比较复杂。虽然引入了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也诉前调解了大量的社会矛盾纠纷,但多元化纠纷解决中心的办案力量严重不足。有的法院反聘了一些退休法官参与诉前调解,但退休法官精力毕竟有限。适应当前司法改革需要,法院应消除或整合一些冗余的司法程序,形成快速有效的司法机制。
司改如同打仗,当务之急是下大力解决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增强和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带来的案多人少的矛盾,以及由此引发的法制建设在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新问题。唯有消除这些瓶颈,才能真正打赢司改这场硬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