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我来说,成为法官纯属偶然。大学期间我学的专业和法律毫无关系,毕业后阴差阳错进入法院这样一个完全陌生而又神圣的领域工作,心里既充满自豪感,也充满压力、忐忑不安!首先从书记员工作做起,但我想,成为法官才是每一个书记员的目标吧!德沃金也说过:“法院是法律帝国的首都,而法官则是法律帝国的王侯。”我也期待着自己成为一名法律帝国的王侯,在法庭上正襟危坐、决断是非、匡扶正义、惩恶扬善!为了实现梦想,我报名参加了法律专业的自学考试。经过几年的努力,终于考完了规定的科目,拿到了梦寐以求的法律专业本科文凭,然后才有了参加司法考试的资格。又开始融入司法考试的庞大队伍 !
司法考试远远不像自考那么简单、轻松,它是一场脑力、体力、记忆力甚至心理承受力的大比拼。身为一名女性,我深知,要想成就事业,就要比男同胞多付出三分的汗水,五分的勇气,十分的毅力,甚至十二分的艰辛!在事业和家庭这架天平上,我始终倾向于我深深敬畏的司法事业!为了提高自己的法学素养,我将正在上幼儿园的女儿留给爱人照顾,自己去参加几个月的集中学习,期间实在想念女儿,便忍不住偷偷回家。而回家后看到的那一幕让我心酸:床上乱七八糟堆满了女儿的衣服和玩具!而她自己就坐在其中,一头秀发披散着,小脸蛋像是几天没洗过!看见我,只是叫了一声“妈妈”,然后又继续翻自己的衣服和玩具!女儿和我明显的生疏了!那一刻,我为自己的选择动摇了!我在心里问自己:为了当一名法官,而抛下年幼的孩子,我这样的取舍值得吗?难道我的价值只能以此方式来实现吗?虽然心底动摇,可是前进的脚步却没有停下来!最终通过了司法考试,实现了自己的夙愿,成为了一名法官,才开始真正知道做一名法官的不易!
现在的我,是一名基层法院的法官,面对的都是一些最琐碎的矛盾。因为我是农民的孩子,当我看到那些来打官司的农民拘谨、怯懦的走进我们的办公室时,我总是觉得他们就像我的父亲、母亲,我的兄弟姐妹。我会油然而生一种对他们的亲近感,我会和颜悦色地和他们交谈。可是当他们中的一些人非要用他们的“想当然”来思考问题,却不肯接受法律的规定时,又总是让我头痛!更有一些原告,一来到法院就和法官吵闹,他觉得,交了诉讼费就是花钱雇法院了,法院就要替他去找被告、找证据,他的官司当然应该赢的。一讲法律规定,他立即情绪激动,认为法院是难为他,偏向对方。这个时候,我只好暂时放下案子上的实体问题,用他们比较容易接受的方言土语给他们打比方,讲道理,做最基本的普法教育。最初,我觉得这样的情景和我心中对于法官的理解不尽一致,但现在已经深深理解了司法为民的内涵:其实,法官无需引经据典,让人感觉法律高不可攀、深不可测。法官应当既是法律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我们的前辈马锡五不就是这样吗?只要能够怀有爱民情怀,设身处地替当事人着想,顺利解决纠纷、化解矛盾、案结事了就不是多大的问题了。而这,也才是我们存在的最大价值!
有一次,一个当事人态度蛮横,和我大吵大闹,我感觉太委屈,去找领导申请回避,领导却只是叫我继续给他做工作。我说:“一大堆案子等着我处理,我给他苦口婆心说了一上午,他根本听不进去!有时,我感觉我就像个垃圾桶,当事人把自己的不良情绪像倒垃圾一样倾倒给我们,垃圾太多了,我真的盛不下!”领导意味深长的说:“作为一名法官,受到来自当事人的不理解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我们既然选择了这种职业,就得接受这种职业所带给我们的委屈。当事人正因为不懂法律规定,又只站在自己的立场考虑问题,我们的工作才更加需要耐心和宽容啊!” 耐心和宽容!这话说起来容易,可是,要真正做到却太难!有时,家庭的重负,工作的繁累让我受不了,真想离开这审判岗位,找个轻松一些的地方,可是,看到经过自己的努力,有的当事人及时拿到赔偿款,有的离婚案件当事人和好如初,高高兴兴离开法院的时候,心理总是有一些喜悦和成就感的,就是这种成就感支撑着,我没有向领导讲过困难,而是一直努力工作,再苦再累从不抱怨!
在一起交通事故案件中,原告是一位年近六旬的低保户家庭农妇,在事故中一条腿被高位截肢,只有依靠假肢才能维持日后的正常生活。被告的家庭更可怜:他的妻子来应诉时说:公公刚刚去世,婆婆瘫痪在家,上初中的大儿子患有轻度的自闭症,自己照料一家日常生活和尚在哺乳期的小儿子。好不容易向娘家借钱买了这辆农用车,没想到车刚买了不到二十天,还没来得及办保险,便出了事故!丈夫因为事故受到惊吓,一直不敢出门。现在不是不给对方赔偿,出了这么大的事故,实在是借不到钱!
拿到这个案子,我反复思量:案子本身很简单,法律关系清楚,我依法裁判了,我的工作就完成了。可是两家人的问题怎么解决呢?被告眼下根本没有赔偿能力!两家人都因车祸而雪上加霜!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我反复给双方做工作。希望他们能够互谅互让解决纠纷。可是原告的丈夫情绪激动,始终不能原谅对方,甚至还威胁对方!原、被告居住在两个相邻的村子,如果不能消除对立情绪,日后极易再起矛盾,后来我又继续反复做工作,终于,经过我不懈的努力,他不但原谅了对方,还同意假肢的费用只判第一次,日后的保留诉权,待发生后再说。后来这样裁判了,双方都表示满意。特别是被告对我千恩万谢,觉得我给他解决了大问题!他因此有了继续生活下去的勇气和信心!我却感到不安,因为“定纷止争,化解矛盾”本来就是我们的本职工作!由此,我理解了法官这个职业之所以崇高的原因所在!
当前,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的“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正在我院扎实进行。而我,作为一名具有多年党龄的共产党员,更要坚持学以致用的原则,将党的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贯穿于自己的工作中,用自己手中的法律武器更好的服务于前来打官司的人民,为他们排忧解难!
回想进入法院工作十多年来,由最初的兴奋、紧张、期待,到现在的勤奋、务实、淡然,我当初的疑惑也有了答案。终于明白了:我的选择和付出是值得的!我在这里付出了青春和热血,辛勤与汗水,我通过自己的双手将法律的温暖传递,用自己的行动为法律赢得了尊重,赢得了信任!虽然不是德沃金所说的那个威严的“王侯”,但我们是人民的贴心人,我们在努力践行着司法为民的宗旨,我们的足迹踏遍每一个需要法官的角落!我为能成为法官群体中的一员而感到骄傲,我将继续用我勤奋的工作去书写法官的华彩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