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学一做”,关键在“做”。基层法官党员作为国家公权力的行使者,代表国家依法承担着定纷止争、实现社会正义、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职责,在司法实践中,坚持以学促行,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显得尤为重要。基于这一认识,笔者感到基层法官党员“做合格党员”应以“五个践行”为己任。
永葆政治本色,践行对党忠诚。党章明确指出,共产党员要“对党忠诚老实”,这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条件。对党忠诚就是要忠诚党的信仰、宗旨,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基层法官党员在执行职务中行使审判权和执行权,如果缺乏对党忠诚,就无法能动司法,就无法通过司法办案来实现党的宗旨,就无法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因此,基层法官党员在“做合格党员”的司法实践中,就必须在深刻领会掌握党章党规、系列讲话内涵的同时,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论述,补好精神之“钙”,固好思想之元,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中,把党的利益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体现在日常工作的平凡小事、点点滴滴中,自觉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永葆共产党员政治本色。
遵循党章党规,践行遵章守规。党章是立党、治党、管党的总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体现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通过廉洁自律准则确立高标准,通过党纪处分条例守住最底线,是基层法官党员增强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和永葆先进性、纯洁性的第一要求。因此,作为一名基层法官党员,就必须以党章党规为标线,把遵守党章党规、贯彻党章党规、维护党章党规落实到工作、学习、生活中。一要坚定理想信念,确保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在理想信念上不犹疑、不含糊、不动摇;二要模范履行党员义务和标准要求,自觉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司法为民贯穿于司法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三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不自居特殊、不滥用权势、不拿原则做交易,做到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四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树立良好道德风尚,争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五要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敢于负责,真实实干,以实际行动努力让群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和正义;六要公私分别、先公后私、克己奉公、舍小家为大家,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司法不忘公仆之心;七要廉洁司法,常怀律己之心、常思念欲之,自觉做到心有戒尺、坚持高线、守住底线、不触底线、不越红线;八要坚持尚俭戒奢、艰苦相互、勤俭节约,旗帜鲜明地反对铺张浪费、大手大脚、大吃大喝等问题。
围绕和谐稳定,践行服务大局。法官是司法活动的主体,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是时代赋予法官的神圣使命。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历史新时期,各种社会矛盾凸显。面对这一形势,作为一名基层法官党员,在司法实践中就必须面对错综复杂的社会矛盾、千变万化的纠纷案件,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做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社会的主力军。一是要以准确把握法律精髓为立足点,始终站在法律的前沿,吸取新信息、新理论,掌握新法律、新知识,在提高自身法律水平的基础上,掌握法律与社会生活的关系,把有限的司法资源放在最需要司法支持和保障的地方,创新性和全面性地解决和处理好各种疑难、复杂的问题,使案件的处理结果符合法律本意和社会发展方向。二是要以密切联系群众为出发点,以向人民负责为准则,在感情上贴近群众,在思想上尊重群众,在作风上深入群众,在工作上依靠群众,充分了解社情民意和风土人情,准确把握社会心态和群众的司法需求,探索解决矛盾纠纷的有效方法和最佳途径,在诚心诚意地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的进程中,使审判执行工作更加法理兼顾、贴近实际、顺应民心。三是要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落脚点,在纷繁复杂的案情中,不仅要了解矛盾纠纷的现状,而且要洞察矛盾纠纷的形成与发展过程,不仅要要善于区分各种纠纷之间的共性与个性,而且要探究个案中矛盾的不同特点,从而在抓住案件主要矛盾、把握矛盾主要方面的基础上,对症下药、标本兼治,推进“案结事了”目标的实现。
坚持依法办案,践行公平正义。以法律为准则、以事实为依据,公平、公正、高效的办理案件,是基层法官党员的第一使命。按照这一要求,法官党员在争做合格党员的过程中,就必须以公正为目标、以高效为保证、以维护人民权益为出发点、以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落脚点,通过“六个坚持”,把维护公平正义贯穿于司法工作的全过程。一是坚持严格执行宪法和法律,不受外因素干扰,不为权势人情左右,做到有法必依;二是坚持公平、正义、民主、法治精神,用独立、平等、程序、公开、廉洁的观念和意识规范司法行为;三是坚持依法庭审,在庭审中熟练运用法律程序,指挥、引导、控制好诉讼参与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确保庭审依法有序进行;四是坚持依法裁判,熟练运用证据规则进行分析认定,在最大限度接近客观真实的前提下形成据以裁判的法律事实,通过正确适用实体法和程序法,作出公平合理的裁决;五是坚持依法调解,采取各种措施,遵循自愿原则,穷尽一切合法手段,创造实现和解氛围,促进纠纷和矛盾的及时化解;六是坚持深入调查,认真总结人民群众对司法审判的需求和期待,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司法审判工作,落实司法为民,实现公平正义。
恪守职业操守,践行廉洁司法。恪守职业操守是基层法官党员保证司法公正的基础和前提,法官不廉,司法必然不公。因此,基层法官党员在争当合格党员的进程中,就必须树立忠于职守、秉公办案、刚正不阿、不徇私情的职业理想,秉持弘扬正义、惩恶扬善的社会良知,培养正直善良、理智果断的品格素养,在自觉践行司法廉洁中做到以下几点:一是树立法律信仰,恪守职业操守,以对法律和职业忠诚,抵御各种利益的诱惑;二是树立高度的职业责任感,清醒地意识到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望和对法官的要求,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以清正廉洁保公正;三是淡泊自守,对各种诱惑保持高度的免疫力,保证在履行职责时心无旁骛、秉持正义,维护法官职业的尊严和司法的尊严;四是加强品德修养,不断强化自身内在的道德良知,逐步养成高度的道德自制力,不断提高自己的精神境界,以德立身、以德励志、以德司法、以德服人,堂堂正正做人,勤勤恳恳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