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原告王某女第二次走进兴平市人民法院立案诉讼大厅,要求与被告李某男离婚。6月13日西吴法庭电话通知原告王某女来到法庭谈话,原告王某女告诉办案法官自从2015年4月自己撤诉后,原被告并未真正和好,相互沟通了几次,双方都感觉夫妻之间感情淡漠,两口子无话可说,自己随即搬回娘家居住。
6月14日西吴法庭电话通知被告李某男前来应诉谈话,被告李某男来到法庭对着办案法官只是苦笑,告诉法官原被告是在广州打工时相识,只因为同事兴平市人自然很快相熟,很快同居在一起,很快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当发现两人性格和不来,沟通困难时原告已经怀孕,只能忍耐。孩子出生后两人经常为了生活琐事吵闹不休,直至大打出手,原告去年起诉离婚,自己认为孩子太小,为了孩子不愿意离婚,央求法官做和好工作,原告撤诉后两人也试着改变各自的性格,战战兢兢的过了一个来月,两人没有吵架,后来都感觉太累了恢复了自我原样便很快发生争吵,闹得一家人不得安宁,原告要求回娘家被告将原告亲自送回娘家,这样大家都安静的过日子。原告提出离婚自己同意。6月15日一大早原被告相继来到法庭,平平静静的办理了离婚手续。
原被告都是80后,远离家乡打工谋生,因为同乡便草率同居,为了孩子匆忙结婚,当因生活琐事出现矛盾时相互不忍耐,离婚成了他们的必然选择,虽然我们做了大量的调解和好工作,但最终他们还是离婚了,我们心里很不忍,但也无可奈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