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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中院认真组织收看全省“基本解决执行难”电视电话会议
作者:李春丽 田义和  发布时间:2016-06-16 18:18:03 打印 字号: | |
  6月16日上午,咸阳中院党组成员、专委、各部门负责人、执行局全体人员在该院视频会议室收看了全省 “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在咸阳中院分会场参加会议的还有咸阳市委政法委等17个市直部门领导、人行咸阳中心支行、银监会咸阳监管分局的领导以及省人大代表和省政协委员各1人。咸阳市委政法委书记杨勇到会并做重要讲话。

  会上,阎庆文院长传达了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娄勤俭和省委副书记、省长胡和平对“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批示要求,并对做好执行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省公安厅、省国土资源厅、榆林市委政法委和西安市中院负责同志分别作了表态发言。

  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祝列克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抓好会议精神的落实。他要求:要着眼服务大局,增强责任意识;要强化工作措施,提升执行质效;要密切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要着力深化改革,建立长效机制;要精心组织部署,确保工作落实。各级法院和各有关部门要下最大决心,尽最大努力,确保“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目标提前实现。

  电视电话会议后,杨勇书记指出,全市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娄勤俭书记、胡和平省长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重要批示以及省委政法委祝列克书记、省高院阎庆文院长的重要讲话精神,要将这次会议精神传达、深入到县区,深入到个案、深入到具体责任单位和人员。

  杨勇书记强调“基本解决执行难”事关法治建设大局,事关经济社会发展,事关群众切身利益。近年来,咸阳两级法院的执行工作有声有色,成绩突出,应当予以充分肯定。同时,针对执行难的情况要讲清问题,分析原因,落实责任。要强化法院自身执行意识、执行能力、执行服务。咸阳是司法体制改革的试点单位,应当为全省总结出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下一步要重点研究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配合机制,要学会借势、借力、借威,借助方方面面的力量,保证无缝对接,形成合力,确保陕西省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任务的实现。
来源:咸阳中院
责任编辑:王建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