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快报
旬邑法院:贪恋赌博心窍迷 “校长”再走犯罪路
作者:何健  发布时间:2016-06-16 10:41:45 打印 字号: | |
  29岁的彬县小伙焦海(化名),具有高中文化,虽在2007年因犯招摇撞骗罪、2009年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刑,于2012年1月被减刑释放。出狱后的他很快融入社会,也算得上个精明能干的人。当年3月份,焦海同西安市一驾校签订招生点承包协议,采用挂靠形式并借用该驾校资质招收学员,干起了“驾校”生意,自己也当起了“校长”。然而,在之后经营驾校招生点期间,焦海私刻了挂靠驾校的假印章、购买收款收据,虚构其系该驾校副校长的身份,对外谎称只要交钱,不用参加培训、考试即可在短期内领到机动车驾驶证。之后,在2012年至2013年间,焦海先后在西安市、陕西省旬邑县、甘肃省正宁县等地,以办驾驶证为名骗取被害人陈某某、张某某、任某某等54人2000元至6000元不等的钱款,合计240500元。 

  在短短的二年间,焦海骗取24万余元赃款去向如何?这是众多被骗学员及办案人员所关注的重点问题。据调查发现,焦海在起初经营驾校招生点中与驾校合作还算不错,在有了一定的经济收入后,焦海开始迷恋上赌博游戏,经常出入赌博游戏厅,其骗取24万余元绝大部分输在赌博游戏厅,其余被焦海用于日常开支,挥霍殆尽。致使本案数名被害人损失无法追回。

  2016年2月24日,旬邑法院以诈骗罪,焦海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0元。宣判后,焦海提出上诉;2016年5月16日,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焦海已被送往监狱服刑。其因贪恋赌博迷了心窍,从“校长”再次走上犯罪道路,再次为其罪行付出代价。
来源:旬邑法院
责任编辑:师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