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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阳法院:有一种司法为民叫做负责到底
作者:杨望芝  发布时间:2016-06-07 09:55:39 打印 字号: | |
  近日,泾阳县人民法院桥底法庭成功调解并执行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

  本案原告李某系泾阳县中张镇人,其诉称自己与被告肖某甲经介绍相识,2015年阴历3月底的一天,双方及家属一起吃饭席间,其将2万元的彩礼和一枚金戒指交给被告肖某甲及其父亲肖某乙。之后又为被告肖某甲做手术支付了12906.83元的费用。在双方准备婚礼的过程中,被告肖某甲又提出将原告父亲的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由原告购买按照当地风俗应由女方购买的家电等要求,原告没有同意。直到2016年正月初六,被告肖某甲通过媒人转告原告不再愿意与其结婚,原告遂要求被告返还彩礼和金戒指以及之前支付的医疗费用,遭拒绝,后多次协商无果。故原告诉至本院要求被告肖某甲及其父亲肖某乙立即返还彩礼人民币2万元和金戒指一枚,要求被告肖某甲返还原告为其支付的手术费12906.83元。

  领到本案案卷后,办案法官便带着一名书记员来到二被告家中了解情况。被告肖某乙对原告给付的彩礼和手术费用表示认可,也愿意退还一部分彩礼。办案法官遂打电话通知原告前往被告家协商此事。

  一开始,原告因对被告肖某甲存在些许怨恨,情绪非常激动,连法官说的话也丝毫听不进去。于是,法官采取“背对背”调解的办法先稳住原告的情绪,耐心的聆听他对此事的看法和要求,又耐心的询问了一下被告的意见。将双方的意见折中后又分别告诉双方当事人。就这样,在法官不厌其烦的来回协调下,双方当事人终于能够坐下来面对面协商此事。最终以二被告一次性返还原告彩礼人民币1.6万元、原告自愿放弃戒指一枚和手术费达成了协议,解决了此纠纷。

  第二天一大早办案法官就在县法院门口等待本案当事人前来办理执行手续。鉴于原告 李某对1.6万元人民币的真伪有所顾虑,办案法官亲自用验钞机帮其验真假。在场的所有人对办案法官这样负责的工作态度都唏嘘不已,就连先前情绪激动的原告也都连声表示感谢。
来源:泾阳法院
责任编辑:董晓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