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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督察组对咸阳中院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作者:杨向勃  发布时间:2016-05-19 15:55:21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检验相关改革方案的贯彻落实情况,确保改革方案落地生根,根据省委安排,省委第三督察组第二小组于5月16日下午来到咸阳中院,对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进行实地督察。

  督察组由省检察院研究室副主任马朝阳同志带队,一行4人在咸阳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白登友、咸阳中院副院长刘仲屹等领导陪同下,先行视察了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庭法官就诉讼服务中心运行情况尤其是立案登记制改革实施以及诉讼分流、诉讼服务、法律援助、诉前调解、保全担保、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等情况一一作了介绍。督察组还查阅了推行立案登记制以来不予受理案件与诉前调解案件的相关案卷,以及起诉人提交材料清单、一次性告知书等资料。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刘仲屹副院长和立案庭有关人员向督察组汇报了立案登记制改革主要做法、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马朝阳对咸阳中院开展立案登记制改革取得的实效及经验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工作做得很实,取得的成效很大,问题找得很准,建议也提的很好,希望不断总结完善,进一步形成可供推广的经验。

  刘仲屹副院长表示,全市法院将以省委这次督查为动力,在新的起点上再接再厉,努力工作,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不断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向纵深发展,为维护公平正义、建设法治咸阳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来源: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董晓飞